张启明、许明律师成功辩护,涉嫌走私普通物品罪主犯羁押必要性审查获批并被法院判处缓刑

近日,京都所张启明、许明律师代理的一起走私普通物品罪当事人成功取得缓刑。该案当事人在境外购买多块名牌手表,走无申报通道入关时被海关查获。辩护人介入后,向办案机关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并获得批准,使得当事人在被羁押将近4个月后重获自由。后辩护人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针对卷宗证据提交意见,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的好结果。

本案系多发的无申报通关走私案件。当事人因侥幸心理选择不予申报,并联合同案另一名人员共同携带共计11块名表入关,在案件中被认定为主犯。辩护人从侦查进程、在案证据固定情况及当事人家庭、身体状况,向办案机关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在为当事人成功办理取保候审后,辩护人从卷宗证据出发,一是提出了该案计核偷逃税款价值时采用的方法并不严谨,二是指出应当考量手表的新旧,重新对手表的真实价格予以鉴定,三是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联系办案机关预缴罚金,最终取得了案件从宽处理的机会。

这类走私手法在日常生活中相当普遍。需要注意的是,海关总署2024年第176号公告对旅客进出境申报的额度做出了修改,从2024年12月1日开始,自港、澳地区携带进境总值超过12000元,自其他国家和地区携带进境总值超过5000元的自用物品应予申报。尽管这一标准较之于之前有所提高,但在实际生活中,境外“买买买”依然非常容易就会超过上述门槛限制。正逢全国海关开展“国门利剑”联合专项行动,从严打击走私犯罪是当前大势所趋,消费者应关注这一红线,以免不慎触犯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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