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城亲子社群

周末节假日

去哪玩?怎么玩?跟谁玩?

加入社群解锁更多福利

2024年12月27日

据洱源县人民政府网公开信息


洱源县“10·12”

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评估工作报告

2023年10月12日18时03分许,洱源县境内大丽高速公路下行线(大理至丽江方向)K72+100M处发生一起危化品运输车辆致1人死亡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接警后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大丽高速公路交警大队立即赶赴现场,对现场进行了勘察,并对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对肇事车辆、尸体和血样进行了技术鉴定,确定了检验、鉴定结论。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的规定,洱源县人民政府依法成立“10.12”危化品运输车辆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并形成了《洱源县“10.12”危化品运输车辆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对事故发生的经过、事故原因、事故性质、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事故防范措施进行了全面的描述,县人民政府对该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结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的规定,2024年12月25日,洱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了由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等相关人员组成的洱源县“10·12”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评估工作组,对《洱源县“10.12”危化品运输车辆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现将评估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评估组对《洱源县“10.12”危化品运输车辆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认真梳理,组织开展督促事故后续处理工作的基础上,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事故评估工作。

(一)善后处理情况

经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大丽高速公路交警大队调处,死者云QXXXXX号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李XX家属李XX、李XX不同意调处意见,在洱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年12月21日,云南省洱源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云2930民初1062号判决如下:

1.限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昭通市分公司赔偿李XX、李XX损失费64,6587.00元;

2.限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怒江州分公司赔偿李XX、李XX损失费20,0000.00元。

两项合计84,6587.00元。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昭通市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怒江州分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完毕。

(二)事故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1、云CXXXXX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余XX,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大丽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已按规定对其进行了处罚,按照“一事不再罚”的原则,不再对余XX进行处罚。

2、云QXXXXX号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李XX,在事故中已死亡,免除处罚。

3、给予安全员马XX警告,并处以三千元的罚款。

二、评估意见

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原则,评估组认为,该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依法依规进行了开展,事故调查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事故原因分析、性质认定和责任划分客观、准确;事故中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均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处理到位,事故暴露出的隐患得到有效整改;相关部门和单位汲取了事故教训,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行业领域相关人员起到了警示和教育作用,切实履行安全责任,有效遏制了类似事故的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汲取此次事故教训,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全面分析辖区内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举一反三,采取有力措施,补齐短板,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针对重点环节、区域和行业要严格依法依规监管,要将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全面消除事故发生风险,严守安全底线,确保安全生产及道路交通安全,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二)坚持党政主导,压紧压实责任。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分级负责、部门落实、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不断压实工作责任,对辖区内重点交通路段、重点时段进行查处,严打违法行为,同时要求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筑牢安全防线,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及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工作,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稳定。

(三)深刻汲取教训,主动消除事故隐患。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汲取洱源县“10·12”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及交通安全形势分析,强化路面管控,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企业监督管理,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突出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好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切实消除事故隐患与风险。

(四)深化宣传教育,不断营造安全氛围。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将安全生产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事故预防工作的抓手,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广泛宣传安全行车乘车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货运企业、驾驶员的安全意识,集中曝光道路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典型事故案例,积极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及安全生产意识。

信息来源:洱源县人民政府网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