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1月12日消息(记者 蒙健 文/图)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3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记者了解到,其中有2批次产品涉及海南。
据介绍,在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检验,产品标签标示名称为小颗粒海藻保湿面膜等3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其中有2批次产品涉及海南。不合格产品包括:
海南棠汇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安热沙金灿倍护防晒乳(包装规格:60mL标识批号:3335L7;标识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2026年12月;经销商:资生堂(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注册人/生产企业:株式会社资生堂); 儋州艾码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安热沙金灿倍护防晒乳(包装规格:60mL标识批号:3008FF-C;标识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20260101;经销商:资生堂(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注册人/生产企业:株式会社资生堂),成分比对项目均不合格。根据规定产品检出成分、产品标签应当与该产品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一致。
记者了解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上海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等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并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