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公安局

关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止和杜绝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发生,营造安全、文明燃放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结合通辽实际,现将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购买烟花爆竹要做到“五要看”

(一)要看经营者证照,在具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正规场所购买,不要到无证摊点、流动兜售的不法商贩处购买。

(二)要看产品质量,选购药量相对较少的烟花爆竹,尽量避免购买具有伤害性的礼花弹等大型烟花爆竹

(三)要看产品外观,应选购外观整洁、无霉变、完整无变形、无漏药、浮药的产品

(四)要看产品标志,应选购标志完整、清晰的产品,即标有保质期,有正规厂名、厂址,有警示标语,有中文燃放说明的烟花爆竹

(五)要看产品级别,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上会标明产品级别,C级和D级是广大市民朋友们可以燃放的,A级、B级烟花爆竹按照相关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

二、燃放烟花爆竹要做到“七不放”

(一)文物保护单位不燃放

(二)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不燃放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不燃放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不燃放

(五)医疗机构、中小学、幼儿园、敬老院不燃放

(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域不燃放

(七)人员密集场所不燃放

三、牢记烟花爆竹安全提示“八不要”

(一)不要购买单筒内径大于30毫米、单发药量大于25克、总药量大于1200克的内筒型组合烟花

(二)不要长期在家中、车库存放烟花爆竹

(三)不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不要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不许对人、物燃放,应选择室外、空旷平坦、无障碍的地方燃放

(五)不要让儿童单独燃放烟花爆竹,家长应注意陪同保护

(六)不要酒后燃放烟花爆竹

(七)不要向路面的排水井内投掷烟花爆竹

(八)不要通过网络购买烟花爆竹

四、正确燃放 要遵守“八点”

(一)择宽敞、安全的场地燃放,并在上风方向燃放和观赏,小型烟花燃放时观众要远离10米,大型烟花燃放时观众要远离100至200米;

(二)燃放前要仔细阅读理解燃放说明,摆放的烟花爆竹要平稳牢固。除特殊说明外,不要手持燃放烟花爆竹。饮酒之后绝对不能燃放烟花爆竹;

(三)燃放过程中出现熄火等异常情况,不要马上靠近,应等待足够长的时间并确认原因后再做处理;

(四)不对未点燃的烟花爆竹进行二次点燃,更不能用已点燃的烟花爆竹点燃其他烟花爆竹;

(五)不燃放非法生产或违禁品种的烟花爆竹,不超量购买烟花爆竹。烟花爆竹存放要小心,不靠近火源,不暴晒;

(六)不要将烟花的喷射口对准他人窗口和在楼上的窗口、阳台、平台上燃放,防止火星下落后引起火灾;

(七)燃放期间,居民应及时清理阳台、楼道可燃杂物。室内无人时,要关窗户,不在阳台和窗外晾晒衣被,避免引起火灾;

(八)乡村燃放烟花爆竹要避开柴草,以免引起火灾。

通辽公安机关温馨提示广大人民群众,过环保节、过文明节、过安全节。严禁未经安全评估合格即开展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严禁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寄运烟花爆竹,严禁非法网售烟花爆竹,对上述违法行为,通辽公安机关将从严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民群众发现以上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向公安、应急等部门进行举报。

通辽市公安局

2025年1月9日

来源 │平安通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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