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进法院


今年以来,徐州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深入开展“司法品质提升年”活动,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徐州日报特别开设“媒体进法院”专栏,以媒体视角记录全市两级法院在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守护群众美好生活等方面的新举措、新成效,敬请关注!


近年来,新沂法院积极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依法高效推进破产重整案件审理,指导和监督管理人积极履职,切实维护好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优化资源配置,统筹协调各方权益,以实际行动化解企业危机、促进产业升级,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两年前,江苏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因为面临严峻的债务危机和经营危机而深陷泥潭。2024年11月22日,在新沂法院召开的该公司破产重整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上,重整计划草案得以全票通过。公司负责人感叹道:“多亏了新沂法院帮助我们解决了债务问题,让我们吸引到这么多投资,救活了整个企业!”

新沂法院的主动作为让这家“鸭企”不只是好起来,更是飞了起来,让“丑小鸭”蜕变成为“白天鹅”。

积极挽救,敲定企业重生方案

江苏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肉鸭屠宰、加工的农业企业,原控股股东为河南某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以来,受市场环境、控股股东资金短缺等因素影响,该企业生产经营陷入困境,被迫于2022年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企业资产评估值7000余万元,负债8862万元。


会议室中,合议庭就如何挽救江苏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展开了讨论:

“该公司拥有育苗、养殖、屠宰、加工、销售的全产业链,一旦破产,产业资源将无法继续使用,公司职工又该如何安置,不能一‘破’了之。”

“破产清算不是各方利益最大化的选择,考虑到江苏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债务的特殊性,一旦破产清算,债权人损失会进一步扩大,相关农户利益无法得到保障。”

“如果借助控股股东的资源和完整的全产业链优势,引入战略投资人,将有助于该公司恢复生机,债权人利益也能实现最大化。”

最终,合议庭敲定了“全力促进存续式重整”的企业重生方案,与债务人沟通后,得到其高度认可。

经过审查,停产前的江苏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盈利十分可观、生产要素齐备、产品销路畅通。同时,其所存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仍有剩余使用年限,厂房及配套设施完善,机械设备保存相对完好,尚有不小的经济价值。若能实现该公司“涅槃重生”,重新恢复经营能力,不仅可以更充分地发挥其资产的整体价值,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尤其是众多农户的利益,更能为涉农企业排忧解难。

助力重整,让困境企业“活”起来

2024年3月8日,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同意企业重整,新沂法院裁定对江苏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重整。经多方招募,历经一年多的筛选、谈判,最终优选出江苏某禽业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人。

江苏某禽业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种鹅饲养、繁殖、销售的大型企业,其参与江苏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重整,将使其缺乏的屠宰、加工产业链得以完备,并与其肉鸭产业链形成合力,产出“1+1>2”的效果。


江苏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在其自身的重整案件中,将其在公司的股权抵偿给某县城投公司,某县城投公司要求重整投资人支付其抵偿款1000万元,此时重整陷入僵局。为避免重整功亏一篑,合议庭与属地政府府院联动,三赴某县,奔赴1600公里,与该县政府反复沟通、协调。为支持企业重整,该县最终同意投资人支付部分股权转让款,属地政府同时也同意给予投资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支持。至此,重整的瓶颈被打破。

“府院联动是对我们最大的支持。非常感谢新沂法院,能在最艰难的时刻为我们提供自救之路,才能有今天这样一个良好的局面。”债务人股东说道。

江苏某禽业科技有限公司最终出资参与重整,原有职工全部接收就业,抵押担保债权、工程款优先债权、职工债权、税收社保债权均全额清偿,普通债权的清偿率远高于拟破产清算程序中的清偿率。

如今,江苏某禽业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近3000万元更新原有生产线,并对原养殖基地进行改造升级,上月中旬投入生产,预计年产值可达8亿元,带动就业800余人,并计划在3年内再投资8000万元扩大生产规模。该案的重整,解决了职工和债权人的问题,化解债务8800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多措并举,收结案数连续保持系统第一

在该案的审理过程中,新沂法院遵循“多重整和解,少破产清算”的原则,秉持支持和服务“三农”的理念,借助江苏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为上市公司拥有的资源等优势,积极帮助企业爬坡过坎,全力促进企业存续式重整。该破产重整案是新沂法院运用法治手段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三农”、让困境企业实现“绝地重生”的典型案例,全面体现了人民法院能动司法产生的预期效果,诠释了人民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的创新思维和使命担当。


“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人民法院要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破产重整的救治功能,运用法治手段优化营商环境,帮助困境企业涅槃重生。”新沂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苗苗说。

近年来,新沂法院充分发挥破产救治功能,灵活运用债务重组、引进战略投资人、出售式重整等模式挽救“希望企业”。新沂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重整案被省高院评为“执转破”优秀案例,被徐州市政法委评为2023年徐州政法机关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通过审慎“活封”,挽救江苏某物流企业走出困境获新生。近3年破产案件收结案数连续保持徐州法院系统第一,快速出清200余家“僵尸企业”,盘活土地资源2100余亩,化解债务23.8亿元,安置职工1800余人。

通讯员:赵雨秋

来源:徐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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