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底,广东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263件信访举报问题已全部或阶段性办结。其中,76家单位被责令整改,34家单位受到立案处罚。

  1月8日,惠州市政府官网发布了《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惠州市反馈督察情况(第五批)》。督察组指出,惠州市委、市政府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保护生态环境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市委、市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带头,承担政治责任,深入一线督导,推动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尽管惠州市已做出努力,但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及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仍存在差距。一些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



  生态保护

  部分农村黑臭水体未完成控源截污

  通报指出,一些重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

  其中,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问题显著。一些县区和部门对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的紧迫性认识不足,未能有效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管网排查整治工作,导致部分区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期超负荷,污水溢流问题严重。根据《广东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十四五”规划》,各地级以上城市应于2022年底前完成管网排查,但截至2024年9月,多个县(区)仍未完成,区域排水管网缺陷隐患排查整治滞后。此外,部分污水处理设施的进水监测数据存在失真情况。

  违法违规开发利用问题依然存在。截至督察组进驻时,仍有部分绿盾问题未完成整改,个别项目违规在森林公园内施工。无居民海岛保护监管力度不足,存在非法旅游活动,岛屿岸线漂浮生活垃圾,周边生态环境受损。

  部分督察整改任务落实不到位。截至督察组进驻时,应于2023年10月底前完成的惠东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新建项目和厨余垃圾设施建设仍处于前期勘探阶段;要求2023年年底前建成的惠东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飞灰专用填埋设施也未全面建成投产,相关整改措施项目建设进展缓慢。个别镇级垃圾填埋场封场整治不彻底,部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投诉案件仍需加快处理。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仍存在不足。部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异常,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有待加强。纳入惠州市2024年整治任务的部分农村黑臭水体,截至督察组进驻时仍未完成控源截污。

  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落实的力度和深度不足。督察组发现,市、县(区)两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尚不完善和细化,具体事项牵头部门不明确,且未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报告、督察问责、正向激励、监督督办等机制和措施也不健全。

  污染防治

  多个区域露天堆放大量建筑垃圾

  通报指出,污染防治工作仍存短板。

  通报中提到,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十分严峻。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进度缓慢,原定于2024年底前完成,但督察组进驻时仍有32台未完成改造。同时,涉VOCs储罐的排查整治工作也亟待加速,原计划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至今仍未全面整改到位。

  部分工业企业未遵守大气污染防治规定,扬尘污染管控同样不到位,具体问题包括施工围挡不规范、裸露地面及建筑物料未覆盖、施工道路未硬化以及湿法作业未落实等。

  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力度也不足,部分攻坚任务滞后。如4座应于2021年底前建成通水的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至今仍未完工。博罗县罗阳江南片区污水处理厂原计划2023年底前建成,但目前尚未动工。江北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应于2023年底前动工,现仍处于勘察设计阶段。多条要求2023年底前完成消劣的河涌,水质仍有恶化现象。

  饮用水源地管理保护存在隐患,如围塘养鱼等问题。此外,部分镇级污水处理厂运行效能偏低,全市66座已投运的镇级污水处理厂中,有30座进水COD浓度低于100毫克/升,占比高达44.5%。

  固体废物管理方面同样有待加强。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现象普遍,多个区域露天堆放大量建筑垃圾,带来较大环境风险。个别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运营不规范,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管理也需改进。部分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存在超标问题。

  修复治理

  个别森林公园内违规建规模化养猪场

  通报显示,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存在薄弱环节。

  矿山生态治理修复成效欠佳。2024年度,省下达给惠州市的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截至2024年9月,完成进度仅为29%,明显滞后。其中,5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治理无效,地表长期裸露,导致局部水土流失等地质环境问题。在矿山开发利用过程中,部分矿山边开采边修复的执行情况不到位。惠州市共有105个固体矿山,仅32个完成复垦治理,剩余73个尚未完成。

  小水电清理整治工作存在不足。截至督察组进驻时,“绿盾2017”专项行动指出的个别问题图斑仍未整改完成。本应于2023年6月底前退出的个别水电站,未按“一站一策”方案落实机电设备拆除措施;对于需在2025年底前退出的4座小水电站,退出进度也需加快。此外,小水电站的生态流量监管形同虚设。

  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不够严格。个别森林公园内违规建设了规模化养猪场,部分生猪养殖场和民宿项目也违规占用了生态保护红线。

  突出问题

  部分海滩数百米垃圾带堆积渔业废弃物

  通报还提到,一些领域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近岸海域的陆海治理工作仍显不足。惠东巽寮湾的塭仔河、大亚湾的淡澳河等入海河流沿岸,由于管网收集系统不完善,大量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服务于巽寮湾片区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巽寮生活污水处理厂,常年处于低负荷运行状态,2021年至2023年的平均负荷率仅为27.42%。

  海滩垃圾清理工作也存在滞后现象。部分海滩上,长达数百米的垃圾带堆积了大量渔业废弃物。

  畜禽和海水养殖领域的污染治理亟待强化。畜禽养殖禁养区的清理整治工作未能有效推进,惠东县禁养区内仍有生猪养殖场存在,部分养殖废水外溢,构成环境风险。同时,禁养区的网箱养殖清理工作也不彻底,惠东县滩涂养殖禁养区内仍有6户养殖渔排。此外,部分高位池养殖场的废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不足。

  河湖“四乱”问题频发。尽管惠州市已将河湖“清四乱”列为落实河长制、湖长制的年度重点任务,但河湖岸线乱占、乱堆、乱建等现象依然屡见不鲜。

  采写:南都记者 杨振华 吴方 实习生刘继铧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