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良其
经验主义哲学家认为,人类的感知器官是为人的生存而设计的(有哲学生物学认为,人的感知能力是由DNA先验规定好的),对世界万物的感知能力有限,而且人类所感知的世界只是表象的。由于人类感知能力的局限性,其对世界的本质是无法知晓的,也是“不可知”的。经验主义在近代哲学中以英国的培根、洛克、休谟等哲学家为代表,他们不相信宇宙世界存在一个人格化的“神”,休谟甚至认为,人类根本没有必要因为害怕死亡而去寻找一个“上帝”来对自己进行安慰。
而理性主义哲学家认为,世界是有秩序运转的,是有善的目的,并且认为宇宙世界最终存在一个“终级力量”——经院主义哲学认为是“上帝”,黑格尔认为是“绝对精神”,叔本华认为是“绝对意志”。经院主义认为,上帝是理性的,是有善的目的,而人类是上帝的副本,所以人类也是理性的。与之相应,法国哲学家笛卡儿的“我思故我在” (也可理解为“思考是唯一确定的存在”)开拓了“欧洲大陆理性主义”哲学,成为欧洲近代哲学的奠基人之一。笛卡儿通过“数”的规定性、解析几何(他将几何坐标体系公式化,并创立了著名的平面直角坐标系,因此他还被认为是解析几何之父)等数学逻辑方式不仅成为近代科学的始祖,也证明通过逻辑理性方法可以认识和理解宇宙世界。
德国康德通过《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和《判断力批判》三部著作,调和了笛卡儿的理性主义与培根的经验主义之间的分歧,并以“敬畏天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令”为墓志铭。康德认为,经验在可感知的世界发挥作用;理性在可感知的世界之外发挥作用。
窃以为,经验主义系“无神论”者,不相信、不承认世界有终极力量,也不相信有任何权威,“经验之外无物存在”的思想,最终形成了“人人生而平等”的法哲思想,而英国也确确实实是“王在法下”。而理性主义系“有神论“者,相信存在终极力量且有善的目的,故能产生“社会主义”法哲思想——叔本华曾经骂他的老师黑格尔是”骗子“,没有把人类受不同意志支配所产生的痛苦之真相告诉人民。
为什么英美法系实行的是“判例法”、德法等国实行的是“成文法”?窃以为,这应该和英美国家与德法国家所建立起来的哲学思想体系不同有关。
在英国,培根、洛克、休谟等实证主义哲学家崇尚实证主义,他们认为人的一切知识都来自于经验,经验之外无物存在,对经验以外的事物人类无法知晓,在这种哲学思想指导下,英国及英联邦囯家在法律体系上自然选择采用以遵循先例为主的“判例法”法律体系。而德国、法国等大陆国家在以康德、黑格尔、叔本华等为代表的哲学家们,他们崇尚人类理性,认为人类通过理性逻辑思维可以推导出正确的认知,即他们首先确立思想“支点”,再向周围散开而建立起一个庞大的哲学体系,在这种思想支配下,德国、法国等大陆国家自然会选择以“成文法”作为自己治国理政的法律体系。
经验主义、唯理主义分别是判例法体系与成文法体系产生的不同哲学思想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