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建春 资料图
据安徽《铜陵日报》消息,1月10日,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显示,铜陵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洪建春已调离铜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洪建春的铜陵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此外,因工作变动,洪建春提出辞去铜陵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铜陵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洪建春辞去铜陵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稍早前,1月6日,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补选洪建春为黄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经黄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洪建春的代表资格有效。
公开资料显示,洪建春,男,汉族,1969年2月生,大学学历,教育学学士学位,中共党员,系十一届安徽省纪委委员、二级高级监察官。
洪建春籍贯、出生地均为安徽黄山,曾长期在黄山市工作,担任过黄山市徽州区委副书记、区长,黟县县委书记,黄山风景区党工委副书记、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等职,于2021年1月起任铜陵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