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2025年春节即将来临,我国有燃放烟花爆竹欢庆传统节日的习俗。但是如果不分时间、不分场合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粉尘、噪声不但污染环境,而且会打扰群众休息、危害身心健康,燃放不当还会引发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影响正常社会秩序。为确保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春节,根据《白银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现就文明安全规范燃放烟花爆竹通告如下:

一、禁燃期:农历腊月二十三(小年)至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外的所有时间均为禁止燃放期。

二、禁燃区域:城区规划区内在规定的禁燃期内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三、下列地点和区域在任何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重要军事设施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等交通枢纽及铁路、公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仓库、输油(气)管道等禁火区或者其他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保护区;输变电设施、架空线路安全保护区;林地、公共绿地等重点防火区;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纪念馆、学校、医院及敬(养)老机构所在区;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区;城市主次干道、立交桥、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地下综合管廊;公园、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人群密集场所;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和区域。

四、处罚规定:依据《白银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或影响交通秩序;向行人、人群、车辆、建筑物、窨井、投掷或放置;在公共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等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我们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严格遵守《白银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倡导文明过节、安全过节,不在禁燃期、禁燃区域、禁燃场所燃放烟花爆竹;不在深夜、凌晨居民休息的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不在建筑物内、楼道、阳台、小巷、草坪中燃放烟花爆竹;不向行人、易燃物、车辆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让未成年人独自燃放烟花爆竹。

让我们共同携手,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积极营造文明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祝广大市民朋友节日愉快、阖家幸福!

来源:白银区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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