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充分发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有效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庄国明
身份证号:35060019640922****
住 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后塘村112号
执行案号:(2024)黔2624执484号
执行标的:21898元
悬赏奖励:按执行到位金额的8%奖励举报人
悬赏期限:2026年1月7日止
被执行人:甘明林
身份证号:52262619880928****
住 址:贵州省岑巩县思阳镇大榕村兴隆组
执行案号:(2024)黔2624执642号
执行标的:60000元
悬赏奖励:5000元
悬赏期限:2026年1月7日止
举报电话:08554520109(指挥中心)
贵州省三穗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