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验教育
在大家心里多多少少都有疑问
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
都有哪几类驾驶人
需进行审验教育呢?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01
需参加审验的驾驶人
01
持有AB类驾驶证驾驶人
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且尚未到12分的 → 审验学习 → 办理驾驶人审验
02
持有除AB类驾驶证的驾驶人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 → 审验学习 → 办理驾驶人审验
03
70(含)周岁以上的驾驶人
发生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 三力测试 → 办理驾驶人审验
04
校车驾驶人
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 → 审验学习 → 办理驾驶人审验
那么如何进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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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办理流程
01
所需材料
1. 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 校车驾驶人需要进行驾驶人体检(6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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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请
“交管12123”手机App →更多 → 学习教育业务 → 驾驶人审验。
驾驶人用户可通过交管12123APP申请“现场教育”或“网络教育”方式来完成审验教育,完成教育后,系统为符合审验条件的自动办理审验业务(您需要留意审验受理结果),不符合条件的,请先到交管部门处理。
03
网络学习
需参加审验的驾驶人:
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1~8(含)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
选择教育方式为“网络教育”,教育城市默认为驾驶证核发地,阅读《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内容后提交申请。
审验网络学习形式包括课件学习和审验测试,其中审验测试每天学时最多计入60分钟。学习过程中系统不定时抓拍学习照片。审验网络教育学时不少于3小时,最多可连续累计3天学时(每天至少1小时),通过审核后,视为完成学习。
04
现场学习
需参加审验的驾驶人:
① 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9~11(含)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
②校车驾驶人;
③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人。
选择教育方式为“现场教育”,并选择现场教育城市,阅读《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内容,选择一天现场教育场次后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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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01
审验现场教育取消和预约
对于未完成的现场教育场次,可以直接取消预约。取消成功后,可以重新预约未完成的现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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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教育签到签退
当天已预约现场教育的,请提前到现场教育场所,并按时完成签到、点名、签退。未按要求完成的,当前学习记录无效。
03
驾驶证审验
完成现场教育或网络教育后,若符合审验条件的,系统自动提交审验业务。若不符合审验条件的,如违法、事故未处理,请先处理违法、事故完毕后,再次提交审验。
审验提交后,请关注审验受理结果。审验成功的,发送消息告知,审验失败的,请及时按提示信息处理。
①参加网络教育时,请按要求进行至少3小时的网络学习,学习过程中,请注意本人免冠且穿戴整齐,举止文明进行学习。建议您在光线充足的环境中学习,系统会不定时抓取您的学习状态。您累积学满3小时后,由交管部门负责审核,审核后若您的已审核学习时间不满足3小时的,当天学习时间作废。
②参加现场教育时,请选择就近现场教育地点,并根据场次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现场教育。对于扰乱课堂秩序、无故迟到15分钟以上的、中途离场超过15分钟或者无故离开课堂两次以上等情形的,取消本次现场教育;存在替学等情形的,取消其本次教育资格,三年内不得通过网络进行审验教育。
今天的内容有点多
大家要细细研究呀~
来源 | 临沂车管所
编辑 | 李毅、张潇方
审核 | 赵宁、张辰辰
签发 | 徐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