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装有热力量表,但暖气温度不高,为什么我们不能用热计量收费?”在烟台广播电视台今(1.7)早8:00直播的《民生热线》节目中,烟台市热力公司嘉宾回答了网友的提问。


网友:热力公司目前为什么还不能实现热计量供热收费?

党委副书记韩国强:我公司目前在个别小区试行了一段时间热计量收费,但在试行期间也遇到一些问题,如:一是计量表管理及新供暖小区供暖户数不足导致热流量流失;

再是使用热计量收费的用户不论用热还是不用热都有底钱,有些用户对此不认可,在一个单元中很难实现全户数热计量收费;

三是一些老旧小区的供暖设施没有安装热计量表的位置。

以上这些都是我们目前暂不能实现热计量收费的原因。

主持人:对一些分户控制用暖户,为什么在采暖期不能实现分时段供暖?

韩国强:我市实行的供暖价格是按照一个采暖季来核准的,不适应分时段供暖的要求。

《烟台市供热管理办法》规定,“用户要求停止或者恢复供热的,应当在采暖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申请并办理手续”。

《办法》政策解读的第七条进行了明确说明:考虑到供热企业在供热期开始前两个月就要开始系统检查,提前一个月就要试水打压,进行煤炭等燃料储备。“上供下回”老系统停用热还要进行拆片,用户提前一个月办理停用热登记等手续,可以避开繁忙的供热准备期,同时供热企业也可以根据用户的报停户数、面积等情况,准确测算煤炭的储备量,统筹安排煤炭采购和供热生产,甚至可以根据停热的面积,调剂出富余的热量用于新增的供热用户,实现热能的最大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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