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记者 汪青 2025年1月6日,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拉卡拉”)(300733.SZ)发布公告表示,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参股金融机构股权的议案》,拟将所持包头农商行1.19亿股股份(持股比例9.88%)全部以退股方式退出。
对此,拉卡拉表示,本次股权处置是综合考虑整体发展战略、市场环境变化以及未来业务布局等因素,为了更好地聚焦公司主业发展所做的决定。
公告显示,拉卡拉参股的包头农商银行参与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简称“内蒙农信社”)及该地区其他农信法人机构改革(简称“本次包头农商银行改革”),本次包头农商银行改革是由内蒙农信社及内蒙古农信法人机构及其发起设立的区内村镇银行(合称“涉改机构”)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本次包头农商银行改革组建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尚需取得相关监管部门的核准,截至目前本次包头农商银行改革尚处于进展中。
拉卡拉最早持股包头农商行是在2017年。彼时,拉卡拉以2.2元/股的价格认购包头农商行9900万股股份,总投资约2.18亿元。后续在2018年7月18日,因股金分红、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拉卡拉所持包头农商行股本增至目前的 1.19亿股。
根据《关于处置参股金融机构股权的议案》,鉴于包头农商银行改革政策及包头农商银行净资产分配方案、原股金处置方案以及发起人协议书,拉卡拉对持有的包头农商银行全部股份以零元退股;并预计在新设主体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成立之日起30日内取得款项238.55万元,在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成立之日起3年届满日后30日内取得款项7251.65万元。
这也意味着在持股七年后,拉卡拉在此次出清包头农商行股权后只能收回7490.20万元。
针对股权处置合理性,拉卡拉表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将该投资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后续按照市场价格公允价值计量,通过每年重新估计该资产公允价值来反映当前价值。根据包头农商行改革政策以及包头农商行净资产分配方案、原股金处置方案以及有关协议等,测算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预计为-1.35亿元,公司对包头农商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预计减少至 7490.20万元。
资料显示,包头农商行前身为包头市郊区农村信用社,2013年12月27日,由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为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也是包头市首家农村商业银行。2014年5月9日,包头农商银行正式挂牌成立。
股东方面,该行前五大股东分别是拉卡拉、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尚恒越(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菩盛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是9.88%、9.88%、9.88%、8.78%、6.09%。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拉卡拉“清仓”包头农商行之前,该行另一上市股东——蒙草生态(300355.SZ)已于2024年12月4日宣布退股。
蒙草生态发布公告称,由于包头农商行参与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内蒙古农商行,综合考虑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市场环境变化以及未来业务布局等多方面因素,为更好聚焦主业发展,公司拟将所持包头农商行全部3628.15万股股份以零元退股。
汪青经济观察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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