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发现没有?这两年,关于物业和业主的矛盾还不少。

红心新闻消息:

杭州某小区,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日常管理不满意,从2022年开始就一直没有向小区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

业主不交物业费,也是情有可原,据一位业主反馈:

“前几天,物业公司清运垃圾的三轮车把一个石头墩子带到地下车库出口,业主开车出来撞到底盘,找不到负责人。”

“小区门禁敞开,随便人进出小区自由,防火门也开着,有些都破烂不成样子了。”

“消防通道每天晚上都停着车,地下车库杂物堆得乱七八糟,绿化秃了补,几回都是装装样子,儿童游乐区设施坏了也不修。”

物业也有自己的道理,物业费一直没涨过价,企业是亏损的,如果再不交物业费,企业确实是做不下去了。

怎么办?

于是就上演了一幕——“凌晨3点,物业公司的保安来敲小区业主的家门,催缴物业费。”



其实这些年,因为对物业不满,业主不交物业费的矛盾还不少,于是越来越多人萌生了取消物业的想法。

今天咱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新规中对于取消物业又是怎么规定的,业主的权益又将迎来哪些变化。



01.

业主为啥不愿意积极缴纳物业费

总结下来,有几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物业胡乱收费、收费项目不透明:

有些物业公司光收费,但是收取的费用并没有公示出来,自己都不知道钱花在什么地方了,并且由于缺少统一的收费标准,收多收少只能由物业说了算。

其次是利用业主公共区域盈利:

部分小区为了额外增加收入,将属于业主的公共活动部分化作停车场,租给外来的车辆停放,并且随意在电梯投放广告,不仅损害了业主的权益,增加了未知隐患,同时这笔收入也是进了物业的荷包。

第三,收费不办事、服务态度差:

物业光顾着收钱,但是对于业主反馈的问题,从不积极处理,甚至遇到问题就踢皮球,故意拖延时间,并且事情经常不能得到解决,服务态度极差。

最后是暴力催缴:

一些物业通过断水断电、暂停电梯的运行、更换门禁卡等行为逼迫业主缴纳物业费,加剧了业主的不满情绪。



02.

能不能全面取消物业呢?

此前,新华社主办的《半月谈》中有这样一篇名为《物业不应是城市的“火药桶”》给出了答案:

虽然有关取消物业的呼声不绝于耳,但在没有找到更好的替代服务方式之前,物业还有存在的价值和必要。

由此可见,短时间内物业不可能全面取消,但是如果未来如果能够找到替代,说不定就能取消了。

毕竟物业公司确实还是有其存在的必要!

你想想,一个小区动辄几万户居民,没有物业统筹安排工作,很容易出现管理混乱的问题。

而且,也不是所有的物业都口碑不佳,还有不少物业确实非常敬业,所以不应该盲目“一刀切”。

不过物业虽然短期内不能取消,但也爱你不意味着他们就可以肆意妄为,新规明确,3个新权益业主们需知晓。



03.

业主的3项新权益

①业主有权更换物业

如果物业确实服务品质差,业主有也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中有着明确规定:“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这条新规给了业主很大的保障,如果物业服务水平不好的话,在小区内横行霸道。

那么业主们就可以通过投票的方式,决定物业的去留。

②物业不得采取断水断电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民法典》当中第九百四十四条,也有着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站在物业的角度,确实存在物业不按约定缴纳物业费的,就可以通过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但是无论如何,都不能采用停水停电这种极端的方式。

而且根据相关的规定,如果业主因物业停水停电造成损失,还需要给予业主相应的赔偿。



③公共区域的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民法典》中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属于业主所有。”

以前,这笔收入都被物业公司揣进了自己的腰包,甚至业主根本就不知道这笔收入。

以后,这些收入,物业在扣除成本后,就应该将这笔费用纳入小区维修基金当中,或者是用于业主们的生活当中,保障了业主的权益。

(文中图片来源于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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