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璠 通讯员 顾鸿昊)为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全省法院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十条司法措施》。
《措施》包括强化绿色科技创新司法保护、服务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服务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依法保护国土资源、服务区域绿色发展等方面,强调要紧扣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大政策司法支持力度、加强审判专业化建设,通过裁判规则和案件审理引领绿色节约生产生活方式、促进城乡人居环境绿色发展。
针对强化绿色科技创新司法保护,《措施》提出加强对生态环境科技、绿色低碳等技术领域创新成果的保护,依法惩治阻碍创新的不法行为,促进绿色高新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对涉及新技术新产业知识产权问题前瞻性研究,妥善处理产学研过程中技术成果权属确定、权利转让与许可、技术出资、价值确定等纠纷,畅通技术成果转化通道,促进先进绿色适用技术示范应用和推广。
《措施》要求,服务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坚持绿色破产理念,协同推进破产审判与生态环境保护,助力困境企业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服务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法审理环境敏感型产业案件,以法治手段和法治方式促进壮大绿色低碳导向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加快发展。服务区域绿色发展,深化长江经济带“11﹢1”环境司法协作机制,开展长江上下游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工作,持续推进长江上下游整体性保护、系统性修复。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