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山东省黄河流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联盟九市联动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在泰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协调下,全市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同步开展打击道路客运、出租汽车客运违法违规行为行动。
行动开展前,泰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全市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利用投诉举报、舆情反映、信息化筛查、大数据分析等手段,结合岁末年初客流特点,广泛收集跨区域非法营运车辆信息,深入摸排,加强研判,与其他八地市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共享跨区域违法线索,有效增加执法覆盖面。
全市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在国省道重要路段、高速公路收费站及服务区、火车站、汽车站、商圈等违法行为多发路段部署执法力量,采取定点执法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行动严厉打击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或者不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的,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客运车辆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的;巡游出租车拒载、绕路、议价侵害乘客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
执法人员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方式,向司机宣传相关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讲明法理、事理和情理,引导司机正规营运,同时向乘客及周边群众宣传乘坐违法车辆的危害,引导广大群众拒乘黑车,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集中行动,全市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共设置执法点位34处,出动执法人员156人次,执法车辆42辆,检查车辆691辆,查处违法违规行为5起。”泰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机动大队副大队长刘思彪说,全市交通运输执法机构依托黄河流域执法联盟协作机制,发挥统筹联动优势,强化协同配合,加大协作执法力度,高效打击跨区域道路客运、出租客运违法违规行为,为群众打造安全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