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这是为新一期杂志专栏写的稿件,可能因文中提及的同样因素,刚被退回。权在本号刊发吧,欢迎关注新闻的朋友参与讨论。


12月11日下午,深圳湾豪宅华润悦府某高层单元发生疑似天然气爆炸引发的火灾,涉及多户住宅并导致一女邻居坠楼身亡。多位目击者将视频发到网上,其惨烈的过程引起大量关注和评论。

对这类突发社会新闻,自媒体的“喇叭筒”通常也只能提供止于相关视频的简单事实。若想提供更进一步的事实,或所谓“更接近真相”的事实,就必须通过采访调查,了解爆炸原因、业主情况、死者身份以及开发商、物业、燃气公司等是否履责等。而在我国能干这事的,也只有被赋予新闻采访资质的、有牌照的新闻媒体。这也是新闻媒体能干、应干之事。

但就深圳此事的媒体响应看,一个熟悉的画面再次呈现眼前:外地媒体积极介入,本地媒体集体沉默。以笔者有限的观察,事发后24小时内,先后有上海的澎湃新闻APP和界面新闻公众号、湖北的极目新闻APP、安徽的大皖新闻公众号、河南的顶端新闻APP和大象新闻APP、北京的新京报APP、成都的红星新闻公众号等纷纷予以报道,其中澎湃新闻在事发当日就更新了5次,新京报客户端更于12月13日发布近4千字的调查报道,采访包括业主、物业、专家等十数人。这些媒体都是隶属于各地主流媒体的新媒体。而反过来,在新闻发生的深圳,同样是24小时内,无论是报端、广电端还是它们的新媒体,都对此事付诸厥如。

略懂新闻的人都知道,有诸多价值要素让新闻得以成为新闻。要素之一是“接近性”,即所发生的事情离目标受众的距离越近,新闻价值就越高。例如每天都有人中六合彩,但通常很少人关心它,直到某日我们的社区或邻里街坊、同事同学有人中了六合彩,才突然对结果产生兴趣。灾害性事件就更是如此。从这个角度看,华润悦府燃爆事件对深圳人来说肯定更具新闻价值,何况它已经成为网上热点且涉及公共安全、知名楼盘和年轻女性的坠亡,兼具重要性、显著性、趣味性(这里指其中的人情味)三大价值要素,加上接近性和时新性,几乎涵盖所有价值要素,本地新闻媒体没有理由忽略它。

之所以产生如上结果,显然不是媒体人不专业,而是某个其他因素起了作用。反观深圳媒体,对发生在外地的事情也常常不甘寂寞。如8月发生在江苏南通的明斯克航母火灾,前不久发生在南京的某留学中介造假欺骗等,“特区第一端”读特APP都有积极的报道。

不由重新想起“异地监督”一词。

所谓“异地监督”,是指本地媒体到外地进行舆论监督,而这里的“舆论监督”是广义的,泛指一切“负面新闻”。或问,这岂不与“接近性”要素相背离?实乃不得已之举,因为本地媒体在本地“监督”,会受到种种制约,难以施行,到了外地则很少掣肘,因为不受外地政府管辖。所以当年总部在广州的南方都市报敢于曝光深圳的“妞妞”事件,而深圳本地媒体都不敢。与之相似的是,2009年央视在建新大楼起火,烧6小时,出动54辆消防车才扑灭,死1人,一条地铁线停运,影响不可谓不大,但当地媒体也统统“低调”,唯有不受当地管辖的《京华时报》(当时隶属人民日报)敢于刊登火灾现场照片。

后来上面有要求,不提倡“异地监督”。于是本地、异地都不让“监督”,舆论监督也就渐渐成为一句空话。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新闻媒体“直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直面社会丑恶现象,激浊扬清、针砭时弊”,还要求新闻媒体“加强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努力占领新的舆论场”。但如果新闻媒体每逢“负面”便退避,一遇热点就失声,还怎样针砭时弊,怎样占领新的舆论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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