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拆除水塔吊臂断裂事故致1人死亡”受到关注。12月16日,南都记者从成都龙泉驿区“12·12”事故调查组获悉,事故系发包单位未严格落实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盲目组织施工,导致事故发生。


事发现场。

12月12日,成都龙泉驿区十陵街道江华社区一水塔在进行拆除作业时,发生意外。现场视频显示,水塔被切割下来后,被吊机用数根钢缆牵引。随着一阵异响,吊臂摆动,吊机吊臂和水塔顶部结构一同迅速倒下,现场扬起大量尘土。

12月15日,龙泉驿区“12·12”事故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12月12日11时许,龙泉驿区十陵街道江华社区一小区在拆除废旧水塔过程中,施工吊车起重臂大臂断裂导致水塔塔顶坠落,造成1名现场作业人员(该人员为负责现场切割作业的四川炬杰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员工)高坠,经120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龙泉驿区立即成立了由纪委监委、应急、公安、住建、水务、总工会等单位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展开事故调查。

经查,废旧水塔为D级危险建(构)筑物,该小区采取“一户一票”形式征求居民意愿后,于11月1日开展排危拆除招采工作。11月22日,四川博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为18.26万元,涉及水塔拆除、蓄水池拆除、砖混结构房屋拆除、房屋地面及基础拆除、场内道路绿化及总平配套工程拆除等5个分项工程。其中,四川博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四川炬杰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水塔静力切割拆除承揽合同》,由其负责水塔切割作业,合同价为1.308万元;与成都鼎立信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吊车租赁合同》,由其负责吊装作业,合同价为3.7万元;其他分项工程由四川博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自行组织实施。

经事故调查初步分析,发包单位未严格落实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照危大工程的有关管理规定制定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未核实吊物实际重量和安全技术交底,盲目组织施工导致事故发生。

目前,发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已停职接受调查,施工单位2名涉案人员已被依法控制。下一步,事故调查组将尽快全面查清事故原因、厘清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薛凯莹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