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吉水县人民法院再次吹响“集结号”,开展“终本出清·一乡一清”八都片区专场集中执行行动。清晨5点寒风瑟瑟,法院院内警灯闪烁,执行干警整装待发。



根据计划安排,执行干警风驰电掣奔赴八都镇、水田乡等地寻找被执行人,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本次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共出动警力25人次,拘传7人,拘留1人,执行完毕2件,达成执行和解3件,执行到位金额 10 余万元。




执拘联动再出成果

被执行人王某涉及我院多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执行法官向其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王某以各种方式躲避执行。在本次行动中,执行干警依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顺藤摸瓜,成功将王某拘传至法院,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及释法明理,但王某仍拒绝履行,法院依法对其采取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在拘留所内,王某终于迷途知返,委托管教民警打来电话,表示愿意履行执行款。执行干警迅速赶回拘留所,在管教民警的见证下,被执行人家属代为履行29000余元,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据此,执行干警提前解除了王某的司法拘留措施。


释法明理当场和解

黄某与李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判决李某赔偿黄某14余万元损失。履行期限届满,李某未按期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黄某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上门查找李某,李某均以无能力履行为由拒不执行。此次集中执行中,执行干警直击李某家中,将其拘传至法院。在执行干警耐心劝说和执行威慑下,李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履行了1万元,并就剩余款项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






“执”民之所急,“行”民之所盼。下一步,吉水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执”的司法理念,以强有力的执行声势确保集中执行有“速度”、执行措施有“力度”、执行成效有“温度”,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人民法院执行为民的坚定决心。

来源:吉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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