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平罗县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履行三级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职责,广泛汇百家之言、集人民之智,以实实在在成效书写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平罗实践。
立足“三个坚持”,助力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新发展
坚持党的领导,高位谋划推进。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成立由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副组长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人大法工委具体负责工作落实。搭建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基层群众主动作为、立法联络点有效延伸、立法联络员广泛参与、信息采集点无缝衔接的“金字塔”式工作体系,充分发挥“连心桥”“直通车”作用,推动立法工作更接地气、更具实效。
坚持提质强能,健全制度机制。牢牢把握基层立法联系点机制畅通,先后健全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职责、立法征询工作制度、融合工作制度等9项制度机制,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为有效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桥梁纽带作用提供制度机制保障。将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经费列入每年专项经费预算,进一步规范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全力保障阵地建设、日常工作等有序开展。组织赴上海虹桥、江苏昆山等“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学习考察,开阔思路、拓宽视野,提高参与立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升级扩容,意见征集全覆盖。坚持立足基层、广开言路、当好桥梁、传递民意的原则,以基层立法联系点为原点,构建以人大法工委为协调中枢、信息采集点为阵地、联络员为触角的立法联系工作网络,有针对性地扩大立法联络员、信息采集员、联络单位和信息采集点数量,立法信息采集点从最初的24个拓展到现在的32个,信息采集员从89名增加到2000多名,因地制宜开展立法征集意见活动,持续深入乡镇、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一线,将了解社情民意的“神经网络”广布在各行各业,实现人民群众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参与立法工作。
聚焦“三个探索”,打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新路径
探索工作新方式,架起服务群众“连心桥”。探索建立接收任务、前期解读、制定方案、征求意见、征集汇总、专业把关、撰写报告、整理上报的“八步工作法”,在法律法规草案的立项、起草、调研、审议等立法全过程、各环节广泛收集群众意见。以“走出去+沉下去”工作方式,深入田间地头、百姓家中,与群众“拉家常”,通过“群众会”“板凳会”“炕头会”“田埂会”等形式,调动和保护基层群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让老百姓感受到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发挥专业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召开由专业人士参加的研讨会和基层百姓参加的座谈会,更好的将人民群众的“朴素价值取向”转化为法言法语,实现公众意见建议与立法工作的有效衔接。
探索平罗新模式,跑出传递民声“加速度”。立足宁夏平罗发展实际,探索构建“133998平罗新模式”,即:构建一体化工作格局,坚持精、准、深三个导向,聚焦委员、专家、群众三个维度,探索九大功能作用,搭建九个平台,形成八步工作法,让群众智慧碰撞的“金点子”结出颗颗“硕果”。在“平罗新模式”的引领下,针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提出的“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扶持力度”“增加保障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因结婚而导致成员身份‘两头空’的相关条款”等意见建议被吸收到最新出台的法律中,切实增强了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探索纳言新平台,开启社情民意“直通车”。进一步整合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充分发挥宁夏平罗县紧靠黄河的区位优势,探索建立了“四省八县”黄河灌区、“结对联建”区域协同机制,携手宁夏灵武市、宁夏中卫市沙波头区、吴忠市利通区、固原市泾源县和甘肃省崆峒区、陕西省的定边县、内蒙古的阿拉善左旗7地人大共同开展意见征集工作,以扩大国家立法“直通车”的辐射面为目的,让协同成员单位和更多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通过国家立法“直通车”,便捷直通最高国家立法机关,有效地扩大辐射面、增强带动力。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法立法调研时,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征集到“将爱国主义教育纳入村规民约”“加强对历史文化的挖掘和保护”“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等建议,取得了较好的实践效果。
依托“三个融合”,构建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新格局
家站点建设相融合,织密地方立法“信息网”。创新谋划家站点共建、资源共享、功能融合工作特色,将人大代表家(站)已有活动场所、办公设施、管理人员与基层立法联系点共享,实现场地融合、功能融合、人员互补。鼓励不同领域基层人大代表围绕法律法规草案意见征集、执法检查、立法调研等活动“双向履职”,依托现有的79个人大代表家(站)、1120名四级人大代表,广泛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倾听基层代表与群众的呼声,使立法联络更“顺”、信息采集更“全”,让立法建议从人民的土壤中高效吸纳汇集到国家立法机关。
高校与立法相融合,充实地方立法“智囊团”。2024年,宁夏平罗县在北方民族大学法学院建立了“立法教学实践基地”并将北方民族大学法学院设立为立法信息采集点,双方在立法征询、普法释法、志愿服务与法学实践教学中进行深度融合,最大限度地把来自基层、融汇各方的社情民意、意见诉求及时准确的反映出来,把国家立法关切的有关情况和信息真实地传播出去。
立法与普法相融合,打好地方立法“组合拳”。围绕“载体强、作用强,创特色、创品牌”,不断深入探索新时代基层立法联系点在政治、立法、普法、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协商民主、融入社会治理、矛盾纠纷化解、备案审查等方面功能作用,从中梳理研究可以通过立法解决的问题。依托法治长廊、法治广场、微信公众号、代表履职通等宣传媒介,广泛开展各项法律法规的解读阐释工作,使征求意见的过程成为普及法律的过程,让立法与普法实现良性互动,群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被有效调动,立法建议质量不断提高。2023年5月,平罗县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被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确立为全区首批法治社会实践站。
今后,宁夏平罗县将积极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中的作用,主动学习借鉴全国其他基层立法联系点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将基层立法联系点打造成为联系群众的桥梁、宣传法治的阵地、立法工作的窗口。
来源:平罗县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