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澳]罗伯特·休斯 译者:[澳]欧阳昱

来源:《致命的海滩:澳大利亚流犯流放史(1787—1868)》

白人入侵之时,人类在澳大利亚已经居住了至少三万年。

种静态文化,仿佛因自古以来的原始主义而凝固,在亘古不变的风景中保持永恒不变。这,直到最近,而且直到现在,对许多人来说,就是关于澳大利亚土著的一种普遍看法,其产生有这样几种来源:关于高贵野人的神话传说,关于土著技术的误读,传统的种族主义,以及对澳大利亚史前时期的无知。事实上,这是相当错误的,但在白种城市居住者的体验中,能把这个看法驳倒的事实并不多。即便能把好像膏药一样粘在一起的砖头、钢筋和沥青从陆岬上除去,拆掉海港大桥和悉尼歌剧院,让海滩上站满挥舞着长矛、像黑棍子一样的人影,关于1788年1月26日这天,悉尼海港如何开始在白种囚犯的眼前把自身展开,还是谁也无法猜测的。其间发生的变化太彻底了,根本不可能猜出来。然而,努力以最初的眼光审视这片风景及风景中的人物,还是值得一做,因为它与直到1960年前后人们所理解的学校教学内容里的早期殖民史中一些主要神话有关。这就是早期拓居者散播的、从19世纪继承的那种思想,即认为第一舰队驶入的是一座“空旷的”大陆,到处是斑斑点点的原始动物和原始气味并不比动物少的人,因此,“最适于生存者”不可避免地大获全胜。于是,对澳大利亚土著的摧毁被合理化,成为自然法则。一位拓居者于1849年说:“任何东西都无法阻挡土著种族的消亡,此为上苍所允许,以保有这片土地,直至更优秀的种族取而代之。”

但是,第一批白种澳大利亚拓居者明显不适合在这片新土地上生存,尽管土著好像觉得大自然富饶丰足,这些拓居者却生活在饥饿的边缘。他们根本不知道吃什么,也不知道怎么弄吃的。第一舰队的大多数流犯此前从未离开过他们的出生地,连十英里之外的地方都没去过,在戴上脚镣手铐,被人推上流犯船之前,他们连大海都没见过。因此,他们在澳大利亚感到失落的程度,不亚于土著在伦敦的“白嘴鸦群居地”(贫民窟)会感到失落的程度。他们碰到的部落人极为适应那片风景,因此,这些部落人的营养标准可能要超过1788年大多数欧洲人的标准。对白人来说,无论是流犯还是官员,悉尼海港都是天涯海角,但对土著来说,这儿就是世界中心。这片风景及其难以捉摸的资源,在白人那儿连名字都还没有,它们横亘在两种文化之间,让每一个集团的人都看到,自己与另一个集团的人毫无相似之处。

白人入侵之时,人类在澳大利亚已经居住了至少三万年。他们在更新世就已迁来这座大陆。这次移民发生的时间,大致也是亚洲第一波移民越过俄国和阿拉斯加之间现已沉陷的大陆桥,进入北美无人居住的辽阔土地的时间。

第一批澳大利亚人也来自亚洲。他们发现澳大利亚时,这座大陆可能要比现在大四分之一。在更新世,太平洋的高度要比今天低四百到六百英尺。从南澳可以一直步行到塔斯马尼亚,当时它还不是一座岛屿。萨胡尔大陆架,也就是大洋底部那道浅浅的棱脊,其水域现在把澳大利亚与新几内亚隔开,当时却是干燥的陆地。澳大利亚、新几内亚,可能还有新赫布里底群岛的局部,则形成了一个地块。通过数代人反复试验而积累起来的经验,人们才得以(途经西里伯斯岛和婆罗洲)越过踏脚石般散布在大海上的岛屿,从东南亚进入澳大利亚。这种航程应该大多靠“眼球导航”来进行,前去的海岸可能是移民在出发点时就已经看见的。当时应该有超过五十英里的几次海上航程,但这种航程不可能太多,也没有直接的路线。用历史学家杰弗里·布莱尼的话来说:“澳大利亚不过碰巧是一系列航程和移民的终点站。”但是,第一位男性从弱不禁风的独木舟在更新世的澳大利亚西北海岸登岸的那一刻,就应该被正确地看成人类历史的一个枢纽:这是人类第一次通过海路进行殖民。

除了知道更新世的这些殖民主义者源自北方之外,没人知道他们是谁,也不知道他们是从哪儿冒出来的。他们是谁都无所谓,反正他们在这座大陆上逐渐向南、向东、向西扩展,边扩展边杀死巨大的袋鼠,随身带着他们进口的半野半驯的狗,这些狗的后代就是丁狗。这些人首次扎营的地方后来都被帝汶海和卡奔塔利亚湾的海水淹没,因为海水在公元前13000年和公元前16000年间上升极快,以至海岸以每年三英里的速度向内地推进。已知最古老的北方营地是于两万两千年前,在达尔文以东一百五十英里的奥恩佩利扎下的。

但是,早在这之前,南征就已开始。到了公元前30000年,澳大利亚东南部现已干涸贫瘠的蒙哥湖盆地边,就已有部落确立了良好的地位,他们吃的是螯虾和鸸鹋蛋。他们也许是世界上首次实行火葬的人。蒙哥湖边一座坟墓中作为祭品而置放的赭土块粒表明,他们已经认识到,人死后可能还有意识存在。但是,到了公元前20000年,土著已经抵达悉尼海港。其他人则在这座大陆极南缘的纳勒博平原下面,从库纳尔达石洞的石灰岩壁中撬取燧石砾。在那儿的黑暗中,他们在岩壁上刻画出粗糙的图案,这很可能是南半球制作的第一批艺术品——与后来土著岩画所达到的成就相比,这不过是涂鸦而已,但又是确凿无疑的证据,表明了某种原初的艺术意图。两千年后,这座大陆几乎所有可以住人的地方,都留下了土著的贝壳堆、燧石片、骨指和木炭。殖民达到了目的,这片广袤的地域蒙上了一重人类文化的薄膜。

但这重薄膜极为薄弱。第一舰队抵达时,整个澳大利亚可能只有三十万土著——大陆的人口平均分布是每十平方英里一人。不过,地方人口密度则各不相同。大澳大利亚湾和南回归线之间,在那块方圆三十万平方英里干燥的石灰石平原和生长着滨藜的沙漠上,漫游的人可能不足两万,据说在这个地方,就连乌鸦都会倒着飞行,为的是不让风把灰沙吹进眼睛。在海岸上,食物更加丰足,雨量也更大,土地可以养活更多的人。菲利普在悉尼海港过了几个月后,觉得他探索过的坎伯兰平原地区可以维持一千五百个黑人的生活。根据这个粗略的估算,每平方英里的人口密度约为三人。

澳大利亚人是按部落自行分配的。他们没有私有财产观念,但他们领土观很强,狩猎习俗和图腾崇拜把他们与祖先的地区维系起来。白人入侵之时,有几百个部落存在——也许多达九百个部落,尽管更可能的数字是大约五百个。部落没有国王,也没有能力非凡的领袖,甚至都没有一个正式的议会。维系它们的是共同的宗教、语言和错综复杂的家庭关系网。它们没有文字,却有一个复杂的口语和神话歌谣的结构,部落长老会将其奥秘逐渐传给青年男子。地理特点会使部落语言发生裂变。例如,在悉尼地区,艾奥纳部落(他们从皮特沃特到植物湾,浪游了将近七百平方英里)的先祖领地被悉尼海港一切两半。这一来,海港北边和南边的“游牧部落”,又称部落小集团,即卡莫拉嘎尔部落和卡迪嘎尔部落,就说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语言。对他们来说,海港形成了一条跟英吉利海峡一样宽阔的语言鸿沟。1791年,随着白人拓居地向前推进,越过温莎和霍克斯伯里河,菲利普总督惊奇地发现:

(在河的两岸)人们使用的几个词语我们听不懂。很快就发现,他们使用的语言与我们迄今为止熟悉的土著所使用的语言不同。月亮在他们那儿不叫“彦热塔”,而叫“孔多银”,阴茎在他们那儿叫“布达”,而我们这边的土著叫“嘎嗲”。

这是达鲁克人,他们漫游的地带从艾奥纳领土以北的海岸,到南方蓝山的卡通巴布莱克希思地区,约有两千三百平方英里。达鲁克人、艾奥纳人和塔拉沃尔人(他们的领土始于植物湾的南岸)是澳大利亚的白种拓居者最初不得不打交道的三个部落。

沃特金·坦奇(1758—1833)是“夏洛蒂号”流犯船上的一名青年海军陆战队军官,部落之间互相了解的那种容易程度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据他猜测,达鲁克语言可能只是艾奥纳人的一种方言,“尽管两个部落的人说话时,都更愿意使用他们自己的(语言)”。事实上,不同的土著语言起源于各部落之间紧密的社会结构、部落特定的限定领土,以及他们在与其他部落边界相关的方面,多少属于固定的行动模式。由于这些因素,每个部落都想保持自己语言的完整性,但与此同时,漫游的生活又迫使他们向其他部落学习。某些内地的部落会沿着长达一千英里的贸易路线,习惯地交换货物(如燧石斧、喇叭螺、贝壳饰品、身体涂绘用的赭石块,以及其他地方商品),与他们相比,艾奥纳人则是不喜远游的。他们连五十英里之外说的话都听不懂。他们的主食是鱼,他们没有理由离开海岸。他们拥有他们的领土(海港北岸沿岸的卡莫拉嘎尔部落和瓦卢墨德嘎尔部落,布拉德利海角的布罗格嘎尔部落,今日环形码头和植物园一带的卡迪嘎尔部落),因为几百年来他们就拥有这片领土。

他们食物的主要来源是大海。这个部落的女人把捶平的树皮纤维搓成渔线,把蝾螺做成渔钩。由于这种渔钩很脆弱,渔线不结实,土著钓鱼时就喜欢成双成对——女的动作尽可能轻巧,把钓到的鱼提起来,男的站立不动,做好准备,一旦鱼进入范围,就用叉去叉鱼。渔叉的终端有三四根用沙袋鼠骨头或鸟骨制作成的尖刺,打磨得十分锋利,用桉树树脂固定到位。

艾奥纳人划着独木舟捕鱼。他们找来一株合适的尤加利树,从上面割下一块长长的椭圆形树皮,把两端捆起来,一端是船头,一端是船尾,然后就制成了独木舟。一百年前,古旧的、遍体疤痕的“独木舟树”在海港一带十分常见,但今天已经荡然无存。船的舷缘用植物纤维缝住一根柔韧的棍子,用以加固。短棍作为横挡,横跨船舷,从一边到另一边,楔进船身。凡有裂缝和裂纹的地方,都用黏土或桉树树脂密封起来。在船底,土著放上一块潮湿的黏土,在上面生火,这样,他们就可以在大海上烤鱼吃了。与美洲印第安人的白桦独木舟相比,土著的独木舟很不稳定,极为粗糙。在“天狼星号”上的中尉威廉·布拉德利看来,“这是我所见所闻的最糟糕的独木舟”。这种独木舟既无桨叉托架,也无船帆(艾奥纳人不懂编织)。因为船身很低,一入水就随波起伏,水漏得像个筛子。不过,艾奥纳人掌船的技能很高超。布拉德利写道:“我曾看见他们荡桨穿过一个很高的浪头,船没翻,进水量也不比风平浪静时多。”这种舟楫虽然脆弱,但很适合艾奥纳人的游牧生活方式,因为容易承载,也同样容易更换。一个部落人只要一天,就能做成一条独木舟。

艾奥纳人吃大量贝类海鲜,其中主要是牡蛎,均由女性采集。沿海港的海滩一线,在几十座石灰岩洞边,都有一堆堆白色的贝壳。悉尼歌剧院如今矗立的本奈朗角,起初曾被殖民主义者称作烧石灰人角,因为这地方好像披着一件软体动物壳沉积而成的斗篷,那是成千上万年人们无遮无拦、大吃大嚼之后堆积起来的。[1]这些贝壳重新采集起来(这一次是由白种女性流犯来采集),在窑中燃烧之后,就为悉尼的第一批灰浆提供了石灰。

艾奥纳人的食物并不完全依赖大海。他们也在陆地上猎食,但很少使用飞去来器。飞去来器飞行时不能有障碍,因此这种武器只适合开阔的草原和沙漠,而不适合艾奥纳人居住的硬叶植物的森林。这种武器为悉尼黑人提供食物的功能也许微不足道,他们主要的狩猎武器是长矛、石斧和火棍。

艾奥纳人的狩猎长矛——不像他们的渔具——只有一端是尖的,顶端用了各种材料,一般是火焰烧硬的木头,但也有骨头和燧石,有时候还有鲨鱼的牙齿。约翰·怀特是“夏洛蒂号”流犯船上的外科大夫,他注意到,技术娴熟的猎手兼勇士投掷长矛时极为精确,非常有力,“远至三四十码而精确无误”,不过,扔至一倍的距离也曾记录在案。投掷长矛使用的是一种投掷器,又叫“伍默拉”,是一根木棍,一端有只夹子,正好安放长矛的端部,给猎人的手臂起加长的作用,很像投石器上的皮带。一小组猎人用这种设备,就能把随便什么动物打倒,从袋狸到鸸鹋,应有尽有。他们用石头把飞鸟赶出树林,或通过灵巧的手段和瑜伽般的自我控制精神设陷阱把鸟活捉:“土著在骄阳下也可躺下睡着,手里拿着一块鱼。鸟一看见鱼饵,就会把鱼抓住,这时,土著就把鸟抓在手里了。”

无论根据什么标准衡量,土著的技术都很薄弱,但他们的动手能力很强。他们没有发明弓箭,但在偷猎、寻踪和模仿方面技艺高超。有能力的猎人需要看懂每一片树叶是否发生位移,灰土中是否有擦痕。他必须能一步还没走完就凝身不动,单腿站立,眼皮都不眨地一站就是半个小时,等着“果阿纳”巨蜥鼓起足够的勇气,敢于从它藏身的木头里钻出来。他必须知道如何拎着黑蛇的尾巴,把黑蛇提起来,甩鞭一样把它的脑袋甩掉。他必须能像猫一样爬树,爬到桉树上,突袭野蜂,取其蜜,或用一把石斧,把躲在洞里、只在夜间出没的糊里糊涂的负鼠砍死。总的来说,领土内动物生活的每一细节(迁移模式、喂食习惯、垒窝藏身,乃至交配等),猎人都需要知道。只有这样,一个小型的游牧集团才能生存下来。

植物王国的情况也是如此,这是女人的天地。艾奥纳人跟澳大利亚已知的其他部落一样,在男性猎人和女性采集者之间,强制推行着一种性别分工制度。18世纪90年代的殖民主义者关于艾奥纳人的植物采集工作语焉不详,这也许是因为,男性的工作,哪怕是低等野人的工作,也似乎比女性的工作有意思得多。因此,现在无法对艾奥纳人饮食中植物食品的重要性做出评判。不过,可以根据现有证据推断,艾奥纳人没有农业概念。他们不播种,也不收获。他们似乎没有给这座大陆的表面带来任何变化。他们被视作文化处于静态的原始人,轻巧地在一片生态处于静态的风景中漫游,这似乎就排除了他们之前拥有土地的权利。这对18世纪和19世纪的某些人来说,等于取消了他们作为人类的权利。

然而,这种简陋的土著技术的确给风景和动物群带来了变化,因为这种技术含有火的因素。无论部落走到哪儿,他们都带着点火棍,把方圆许多英里的丛林土地一烧而光。他们点火烧着空心树木,趁着负鼠和蜥蜴争相从洞里逃出之时以棒击之。他们焚烧大片丛林,把惊慌失措的有袋动物驱赶出来,然后手执长矛严阵以待。

丛林生活的传统梦魇是丛林大火和土地干旱。高风挟着丛林大火,穿过夏季干旱的森林,那是一幅恐怖的景象:盘绕旋转的火墙悬崖般地陡立,以每小时三十英里的速度移动,把一株株大树顶端点燃,仿佛燃亮一连串镁光照明弹。丛林大火是财产的天敌。但是,澳大利亚黑人没有财产,因此他们毫不犹豫,把领土上几平方英里的地方烧光,只不过为了抓住一打“果阿纳”巨蜥和脊尾袋鼠,其代价是毁灭了该地区所有行动迟缓的动物。

对艾奥纳人来说,火就是他们的掩体。这是他们生活必然逻辑的一个组成部分,因为要想生存下来,绳结般组成该部落的一个个小型家庭团体就得边走边觅食,轻而易举并行动迅速地在广阔的区域内漫游。这样一来,建造稳固、永久的居所这种想法就不可想象。对他们来说,炉边生活远比室内生活意义更大。有了点火棍,炉子就可随身携带。他们从来都不用发明一种能够随身携带的房屋(如帐篷)。他们比贝都因人或大草原的印第安人都要落后得多。凡能找到的东西,他们拿来就用:海港滩头的石灰岩洞,都是用树皮支撑起来形成的简陋的“棚屋”。“天狼星号”的第二号船长约翰·亨特说:

他们对建筑物的无知因大自然的慈祥而得到了充分的补偿,岩石十分柔和,围绕着海岸线……时时刻刻在崩塌……这种持续不断的衰变留下了尺寸很大的洞穴:我看见的一些洞穴可住四十人到六十人,在必要的情况下,我觉得我们(在其中一个)住一晚上也很不错。

他这是让车拖马,本末倒置了:艾奥纳人住在洞穴里并不是因为他们不会盖房,而是因为他们有了洞穴,就不想盖房了。另一位殖民时期的观察者倒是明白了,为什么土著没有欧洲人能够识别的建筑式样:

……与所有人相比,建造树皮棚子的人很少。一般来说,他们更喜欢在岩石堆里找到的现成住所,因为这与他们流动的生活方式完美地保持一致。他们从来不在同一个地方逗留很久,他们与部落一起旅行,因此哪怕盖一座树皮棚子,所花时间也要超过他们愿意在一地逗留的时间。

岩洞和树皮棚屋都是通风透气的地方,在海港,一到夜里就会很冷。因此,艾奥纳人挨着不断冒烟的篝火,紧紧相拥,睡在一起,被烫伤也是常有的事。洞口周围散布的负鼠皮、鱼刺和沙袋鼠内脏等会带来成群的苍蝇与昆虫,这些游牧人为了部落的“卫生”,只能一走了之,把垃圾和人粪丢在身后(这个古老的习惯对他们边缘化的后裔具有毁灭性的后果,他们在一两代人后,脱离了部落,在白人社区的边缘,落入他们贫民窟小棚子的陷阱中)。他们无论走到哪儿,都被蚊虫骚扰,只好用鱼油来驱蚊:“他们把鱼的五脏六腑顶在头上,在太阳底下曝晒,这种景象并非不常见,一直晒到鱼油流得满脸满身都是。他们认为这种润滑油非常重要,所以哪怕孩子才两岁,也要教他们使用。”由于艾奥纳人从不洗澡,他们一生都在身上涂抹一种混合材料,其中有腐臭的鱼油、动物油脂、赭土、沙滩沙子、灰土和汗水。他们臭气冲天,但他们的耐力和肌肉发育状态极佳,而且,由于他们的饮食中不含糖分(除了极少用野蜜招待一下之外),很少含有淀粉,他们的牙齿非常之好——而不像白种入侵者那样。

没有财产,没有金钱,没有任何其他肉眼可见的交换媒介。没有盈余,也没有储藏盈余的手段。因此,也没有最基本的关于资本的观念。没有境外贸易。没有农事。没有家养的动物,除了半野半驯的营地丁狗。没有房屋。没有衣物、陶器和金属。没有劳逸之分,只有一刻不停地刨食,寻找糊口的食物。艾奥纳人在乔治时代白人文化的大多数常规测验中肯定会不及格。他们甚至好像都没有在美洲或塔希提岛上其他部落社会中观察到的那种社会分工。土著的国王、贵族、牧师和奴隶都到哪儿去了?这些人一概不存在。尽管长者——作为日积月累的部落神话和口头传说的传承人——受到特别的尊重,但一旦年幼者成年,接受了全套成年礼,他们对这些年幼者就不再具有特别权力。对土著来说,世袭等级制度的思想是不可想象的,因为他们的生活状态接近原始共产主义。如果土著缺乏牢固的等级本能,他们的社会又有何值得尊敬之处呢?简言之,这些“野人”有何“高贵”之处呢?可以把塔希提岛人看作古典黄金时代最后一批幸存者。他们有精致的独木舟和繁复的饰物,还有严格的地位等级之分和大量免费提供的椰子,很明显,他们物质过剩,那是天堂般的财产的祖先,同时,他们还有着支撑财产的强大的阶级本能。

澳大利亚不是这种奥维德情调的宣泄之地。塔希提岛人所过的生活可能像人类堕落前的人,像大字不识一个的雅典人。与他们相比,艾奥纳人就像斯巴达人。他们是“坚硬”原始主义的典范。菲利普给悉尼海港某处所起的名字暗示了这一点。他向悉尼勋爵报告说:“他们的信心和男子汉气概的行为,使得我把这个地方叫作曼利湾(Manly Cove)。”艾奥纳部落的男孩,就像玩耍中的斯巴达人,无休无止地练习使用他们的长矛和“伍默拉”。他们绝对相信手中武器的力量。外科大夫约翰·怀特的《日记》中有一段动人的文字,描述了他示范手枪时,其中一名男孩的反应:

这时,他用动作和手势,好像在问,这把手枪是否会在他身上打一个洞,当他明白会打一个洞时,并没有显出丝毫害怕的迹象。恰恰相反,他试图……说明他自己的武器如何优越,想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他把武器指向自己的胸脯,脚步踉踉跄跄,装出要倒下的样子,好像希望我们看懂,武器的力量和效果无可抗拒,能致人死命。

沿着部落领土之间的前线,与别的宗族或境外部落发生小冲突,这是游牧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这方面,艾奥纳人也许不比澳大利亚东南部的其他任何部落更好战,尽管他们的遭遇战常常是象征性的。他们并没有“特种”部队。他们看不出斗士和平民之间的区别,也分不出猎手和勇士之间的差别。而且,认为他们暴力成性(行为“野蛮”,长相“野蛮”,经济也很“落后”)的这种看法,也似乎因为他们宗族内部的苛刻关系,特别是他们对待妇女的态度而得到了印证。

在漫画家那种老掉牙但很招人喜欢,主题是“石器时代婚姻”的保留漫画中,嘟嘟囔囔的尼安德塔人(Neanderthal)棒打身穿皮毛的少女,把她拖进洞穴。这类漫画从最开始,画的都是古典的半人半兽的森林之神和中世纪传说中住在森林里的野人,但肯定因第一批有关土著求爱的描述而进一步扩充了内容。在1802年出版的化名巴林顿之人所著的《新南威尔士史》中,这种形象在一幅画中第一次以完美无缺的形式出现:肌肉强健的野人,手里拿着棒子,把不省人事的受害者仰面朝天拖进灌木丛中。作者愀然作色,但又引人想入非非地评论道:

他们对妇女的行为使他们大大劣于野蛮的造物,他们获得女性伴侣时,采取的第一个步骤——虽然看起来很浪漫——就是瞄准敌对一方部落中的某位女性……这个魔鬼于是就用棍棒把她击昏,打她的头、脊背和颈项,实际上打她身体的各个部位,然后揪住她的一只膀子——她各处的伤口都血流成河——以一个野人的暴力和决心,把她拖过树林,从石头上、岩石上、小山上和木头上拖过去,直到他抵达自己的部落。

显而易见,艾奥纳人真正的婚姻安排远没有如此骇人听闻。土著携带武器,施行强奸,作为部落战争的副产品,这并非没有传闻,但任何部落如想完全依赖边境袭击来供应妇女,是不可能持续很久的。除此之外,这么干又有何意义呢?艾奥纳男子有足够的艾奥纳女子。然而,他们的部落生活有一个不可更改的事实,即妇女根本没有权利,没有任何选择。女孩一出生,通常就给送人了。她是她家族中的绝对财产,直到结婚为止,这时,她就同样无可奈何地成了她丈夫的唯一所有。基于浪漫爱情的婚姻观念对艾奥纳人来说,就跟对大多数欧洲人来说一样,在文化上是荒谬无稽的。不过,订婚不像欧洲习俗那样为的是增加财产,而是为了通过互惠,加强现存的亲属纽带,并不会太大地改变妇女的地位。无论在之前还是之后,她都只是一件刨树根、采贝壳的动产,她的社会资产是她瘦长结实的臂膀、抓握有力的脚趾,以及阴道。

作为好客的标志,妻子可以被借给到访者,因为艾奥纳部落人要让他们感到荣耀。勇士出发,对另一个土著集团进行复仇袭击之前,都会互相换妻,作为兄弟关系的一种表示。如果一个部落集团就要遭到攻击,并知道敌人在哪儿,这个集团就会往敌人的方向派出一队妇女,于是攻击者就会表示,他们可以通过与之交媾,和平解决争端。但如果这队妇女回来时都没被他人碰一下,这就等于发出信号,表明没有选择,只能打仗了。一夜换妻活动,通常使两个部落间的停火达到高潮。在这种时候,大多数亲属关系法都会被搁置起来,除了最神圣的乱伦禁忌之外。最后举行盛大仪式,又称“可乐饱你”。这种仪式长达数小时,又是吟唱,又是心醉神迷地舞蹈,目的是强化部落身份,用一种公社集体的板块,融合所有个体的自我。在这种仪式上,兴奋欲狂的性交也起了一定作用。不过,由于早期殖民主义者很少看到这种事情,描述也很粗略,而且从未搞懂,所以性交作用究竟有多大,规定有多严格,这些都无法说清。如果某位女性哪怕表示出一点点不愿意,不肯让人为此目的而使用,如果她显得很懒惰,或让主子有任何理由感到不满意,她就会遭毒打,甚至被人用长矛刺杀。

生殖在拓居的农业社会中,通常能够保护女性,但在这儿不是有力的盾牌。产子过剩,就会妨碍艾奥纳人的游牧生活。行进过程中,每位女子都得怀抱婴儿,同时还要携带食物和用具。她怀里只能抱一个孩子。这个孩子总是要到很晚才断奶。孩子喂的是母乳,一直要喂到三四岁为止,因为澳大利亚没有奶牛或山羊可以替代母乳。没有母乳,粗糙的成人饮食方式会把孩子饿死,因为刚刚长牙的婴儿,是不可能消化小块小块皮一样坚硬、几乎没怎么烤好的沙袋鼠肉的。

为了摆脱多余的孩子,艾奥纳人就跟澳大利亚的其他部落一样,通常让妇女服用草药而引产,如果不成功,就重重地捶击她的肚子。如果这些措施还不成功,不需要的孩子一生出来就会被杀死。残废的孩子一般都会窒息而死或被掐死。如果母亲因生孩子而死,或因抱着孩子喂奶而死,父亲就会用一块大石头把婴儿脑袋砸碎,然后连同母亲一起烧掉。

在生命的一端,采取这种方法把无助之人除掉的现象,也会在生命的另一端发生。艾奥纳人尊敬他们的长者,因为长者是部落智慧和宗教知识的宝库。但是,一旦老人和弱者牙齿掉光,关节卡住,这个部落就不会再让他们活下去,因为部落需要行动,这对游牧生存至关重要。

这种行为规范很残酷,但土著借此得以生存了几千年,既没有发展他们的技术,也没有耗尽他们的资源。截至1788年1月,这个规范依然有效,不过,要想从白人侵略中幸存下来,它连一点机会都没有。然而对白人来说,最令人不解的问题是:这些人看样子并不迷信私有财产,可为什么表现出那么明显的领土感呢?究竟是什么把他们与土地维系在一起?殖民时期的日记记录者有语言障碍,因为这种语言费解难懂,他们尽其所能,试图发现黑人宗教发展的迹象,但能够报告的内容甚少。亨特船长写道:“我们无法发现,他们是否有任何类似崇拜的物体。无论太阳、月亮还是星星,其所占据的注意力,都没有超过他们对在这个巨大国家生活的任何其他动物(原文如此)的注意力。”当然,他们宗教信仰的外在表现很少:没有寺庙,也没有圣坛或牧师,没有在公共场合设立受人尊崇的形象,也没有献祭或公共祈祷(除了“可乐饱你”之外)的证据。在所有这些方面,他们都与塔希提人和毛利人不同,后者都是已经拓居的农业人口。艾奥纳人则并非如此:他们走到哪儿,就把他们的神圣观、神话时光观和祖先起源观随身带到哪儿。这些观念都体现在风景之中。每一座山峦,每一道沟壑,每一种动物和树木,在一个未经书写的总体系统中都有其位置。把这领土夺走,他们就遭到剥夺,所剥夺的不是“财产”(那是一种抽象概念,可以用另一块领土来得到满足),而是他们具象化的历史,他们神话的内核,他们的“梦幻”。不可能仅凭一种意志行为,就把部落化领土所代表的日积月累的象征和精神用途的组织结构搜集起来,赋予另一片土地。因此,剥夺土著的领土,就等于判处他们精神死亡——毁灭他们的过去、未来和超越现世的机会。他们之中当时没人能够想象这一点,因为他们从未遭到入侵。因此,他们当时一定是站在那里,感到好奇和担忧——但并不真正感到恐惧——从岬角上向外观望。这时,奇大无比的独木舟,鼓起仿佛污迹斑斑的云彩一样的船帆,正向海港进发,来到悉尼湾,铁锚溅起水花,英格兰母国的放逐者像被呕吐一样,吐在了这片先祖的领土之上,从此便建立了他们自己的牢狱。

[1]本奈朗是艾奥纳部落人,他是第一个学会说英语、喝朗姆酒、穿衣服并吃侵略者的奇怪食物的黑人。他的好奇心得到了报偿。他成了菲利普总督的朋友,还被赏了一座小砖棚,约有十二平方英尺,其中他所住的那一端就是现在的本奈朗角。殖民时期的一位日记记录者写道:“爱情和战争是他最喜欢的消遣。”1792年,他与菲利普同去英格兰,受到盛大招待,因为他是一个充满异国情调的高贵的野人,是伦敦人看到的第一个澳大利亚土著。但一两年后,他就失去了几乎所有的令人好奇的价值,直到1795年,他才同新任命的总督约翰·亨特一起回到悉尼。到这时,他既不适应他从前的部落世界,也不适应白人形似牢狱的小宇宙。自菲利普离开之后,白人对黑人的容忍就开始土崩瓦解了。本奈朗越来越爱喝朗姆酒,经常烂醉如泥,特别好斗。他于1813年去世,约四十岁。——原注

本文节选自《致命的海滩》第一章“海港和流放者”,标题为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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