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大亚湾龙光城的业主曾先生陷入了苦恼。他满心欢喜购入新房,委托专业的装修公司,本以为能顺利入住,却不想烦心事接踵而至。



2023年10月,曾先生满怀期待地与惠州市永信装饰建材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8.2万的全包装修合同,希望将自己位于大亚湾西区龙光城的80多平新房打造成一个温馨舒适的家。今年五月,装修完工。最近,曾先生发现墙面出现了开裂现象。
业主 曾先生:房屋的天花板、柜子边上的那个缝、跟墙接对接的地方,很多地方裂了。还有洗手间排水不顺畅。



事实上,早在装修刚完工之时,曾先生就已与装修公司因装修尾款产生过纠纷,起因是曾先生在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要求返工,装修公司未及时处理,曾先生决定从尾款中扣除相关费用,这引发装修公司不满并起诉。法庭上双方激烈辩论,法院最终裁决曾先生支付4100元尾款,同时认定装修公司延期交付,需赔偿曾先生1000元租房费,双方均同意按裁决执行。除了装修质量问题外,曾先生还透露了一个令他不满的事情:签订合同之时,对方还承诺付清尾款后会赠送一款床垫。然而,装修完工后,曾先生并未收到这款赠品。
业主 曾先生:之前他说尾款没付清不给送,对于质量问题,就一直以师傅忙为借口(不处理)。现在支付尾款已经一个多月了,他一直没有派师傅过来返修。现在要求装饰公司尽快把有质量问题的地方及时给我返修,床垫也要送过来,因为合同里面有签订的。



记者前往惠州市永信装饰建材有限公司,负责人回应曾先生诉求称,因诉讼产生诸多费用,需要曾先生支付后才能开展后续维修工作。经记者沟通协调,负责人态度缓和,表示愿搁置争议,优先解决曾先生家墙面开裂等装修问题,保障居住环境改善。记者就此次纠纷咨询了律师。
广东鸿浩律师事务所主任 贺鸿德:对于装修公司而言,在装修合同中所履行的装修行为造成质量问题的,装修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依然要承担质量修复缺陷的责任。如果双方在合同里面清晰明确约定了装修公司有赠品给业主,公司应该履行合同。根据本案的情况来讲,我认为双方应该再进一步协商,如果确实协商不成,业主又认为有根本的质量问题的,业主可以针对质量问题再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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