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检察院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要求,始终坚持将维护人民利益作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目标、追求和方向,积极有序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办案监督,助推无障碍环境建设问题得到综合治理。近年来,共受理相关案件线索8件,立案8件,发出磋商函和公益诉讼检察建议8件,推动相关职能部门改造、完善无障碍设施20处,有力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切实保障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一、坚持“民”与“护”,

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始终以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目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关乎特定群体的权益保障,关乎群众共享“有爱无碍”的美好生活,是人文社会内涵与社会品质的价值延伸,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闽侯县检察院始终坚持将检察履职与文明城市创建紧密联系,有机融合,紧扣服务大局,逐步完善县域内无障碍设施建设,让残疾人、老年人等人群感受到关心和爱护,为闽侯县文明底色增添一抹“检察蓝”。





二、突出“精”与“细”,

把握要点精准监督



在公益诉讼办案中,牢牢把握“以精准性为前提”,“以规范性为保障”的办案思维模式,找准履职切入点,提高办案精准性。密切关注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在出行生活等方面的切身需求,以无障碍环境之盲道建设为切入点,重点围绕监督保障出行无障碍等方面履职,把实事做细,改善无障碍设施“重建设轻监管”的问题,促进改善残障人士出行生活品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闽侯县域内部分盲道整改前





∆闽侯县域内部分盲道整改后

三、立足“保”与“稳”,践行责任彰显担当

牢固树立“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理念,综合运用“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磋商、检察建议、组织召开圆桌会议等多措并举汇聚保护合力,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保障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的管理与养护。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蹄疾步稳开展跟进监督。与县残联联合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行动,实地查看盲道整改情况,确保监督取得实效,保障残障人士的出行需求。





∆闽侯县检察院与行政机关召开盲道案件诉前圆桌会议





∆闽侯县检察院与县残联、县市政中心对盲道整改效果进行“回头看”



推动办案质效提升



创新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稳定发挥公益诉讼检察治理效能。针对非机动车乱停放、占道经营、变电箱侵占等阻断盲道的突出问题积极履职,推动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效果。闽侯县检察院与县残联签订《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残疾人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建立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检察+残联”协作配合,为辖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闽侯县检察院与县残联签订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



促进监督模式多元



推动社会共治,丰富监督模式扩大参与。近年来招聘40名包括相关技术领域专家、大学生、大学教授、社会公益人士等在内的“益心为公”志愿者,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治理与监督。“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成立以来,共接收线索15件,其中涉及无障碍环境建设线索2件,成案3件。依托新闻媒体在线索发现、舆论监督、社会影响等方面的优势,为无障碍环境建设注入力量。闽侯县检察院以真实案件为脚本拍摄的《让出盲道让爱无碍》宣传视频荣获“看得见的正义”2024年优秀检察视觉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卓越作品,让社会各界共同检验监督成果。



∆《让出盲道让爱无碍》作品宣传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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