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网友发视频称,在广西玉林市陆川县,有个婴儿被放在福利院墙外的纸箱里,纸箱旁边还放着奶粉等生活用品。
有记者打电话给福利院核实,福利院工作人员称,此事确有发生。
被遗弃的女婴患有脑积水、癫痫等多项重大疾病,父母因为无力承担高昂的医疗费用,无奈之下将女儿放置在福利院门外,希望有好心人能够伸出援手,给孩子一条活路。
据网上信息显示,玉林市民警已经成功找到女婴的亲生父母,女婴被父母接回家中照顾。
同时,福利院工作人员还透露,后续政府部门会通过医疗报销等渠道为这对夫妻提供必要的帮助。
患有严重疾病的女婴,被遗弃,又被父母带回家,她能不能得到应有的治疗,会不会被善待,成了很多人关注的问题。
女婴被遗弃,玉林绝对不是孤例。
2023年1月,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一名女婴被遗弃在路边,身边留有一张纸条,说明因家中变故无法养育。
幸运的是,女婴被好心人发现并及时送往福利院,警方也在努力寻找其亲生父母。
广西南宁,也发生一起女婴被遗弃的事件,这名女婴被遗弃在草丛中,被路人发现后送往医院救治,所幸生命体征平稳。
为什么被遗弃的总是女婴呢?
在有些地区,身体健康的女婴尚有可能被遗弃,更何况是生了病的呢?治病要花那么多钱,丫头片子不值当的。
看到女婴被遗弃在福利院门口,我甚至有点替孩子庆幸,还好她父母还有一丁丁点良知,没把孩子扔到荒郊野地里。
2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生个孩子,不想养了就直接扔,按理说这是妥妥的遗弃罪啊。
只是,法律是法律,披上家庭的外衣,很多不合法的行为就成了“合情合理”。
比如,让人听起来气愤至极的家庭暴力。
据中国妇女联合会数据,我国有近30%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被家暴的有儿童,也有女性。
在2019年,江苏省一名男子陈某某因长期酒后辱骂、殴打妻子胡某某,最终导致其死亡。
短短的一行字,描述的是一个女人悲惨的 一生。妻子胡某某,长期被丈夫酒后辱骂,殴打,最终丢了性命。
被殴打的暴力是长期存在的,但因为有家庭这个保护壳,家庭暴力就成了家庭内部矛盾。
谁家两口子不打架呢,床头打架床尾和,夫妻没有隔夜仇,于是暴力行为从第一次,第二次,一直延续到第N次,直到出了大事才算结束。
2014年,浙江温州,一名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女子姚某某,在绝望中持械杀死丈夫方某某。
法院考虑到姚某某的作案动机、情节及自首情节,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姚某某同样是长期遭受家庭暴力,但她反抗了,反杀了丈夫,自己去坐牢了。
如果,姚某某在第一次遭受家庭暴力的时候,就能得到相应的保护,对丈夫有相应的惩戒,就不至于暴力行为愈演愈烈,最终两败俱伤。
3
把孩子扔了,找到了就把孩子领回家,找不到就彻底摆脱了包袱。
打骂孩子,打骂老婆,这是自己家的事儿,我想打就打,关你们啥事。
就这样,扔孩子打孩子打老婆,甚至拘禁强迫婚姻买卖人口,这些明显违法犯罪的行为,总是被高高举起又轻轻放下,没有什么惩罚,所以才会让更多人有恃无恐,只要不出大事,就不会有事。
若要真的保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权益,就应该让法律法规发挥应有的震慑和保护作用。
对于遗弃、虐待儿童以及家庭暴力等违法行为,必须严格依法惩处,不能因为“家庭内部矛盾”而轻纵。
法律应当成为保护弱势群体的坚固盾牌,而非只是纸上谈兵。
相关部门应加大对这类案件的查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让那些试图逃避责任的人付出应有的代价。
同时,社会应当建立起更加完善的救助和保障机制。
对于因疾病或其他原因被遗弃的儿童,政府和社会组织应迅速介入,提供必要的医疗、生活和教育支持。
福利院、儿童保护机构等应成为这些孩子的避风港,而不仅仅是临时收留的场所。
此外,还应加强对困境家庭的经济援助和医疗救助,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降低因贫困和疾病导致的遗弃风险。
在教育层面,应加强对公民的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提升公众对妇女儿童权益的认识和尊重。
学校、社区和家庭都应承担起教育责任,培养人们的法治意识和家庭责任感,让每个人都明白,保护妇女儿童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而非可有可无的选择。
媒体也应发挥其监督和引导作用,积极报道相关案例,揭露和批判违法行为,同时传播正能量,展示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和支持。
通过舆论的力量,推动社会形成尊重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风尚。
最后,政府应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执行情况的监督。
对于执行不力、玩忽职守的情况,应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建立举报奖励机制,让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保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权益,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只有让法律法规真正发挥作用,建立起完善的救助和保障机制,加强教育和舆论引导,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和遏制遗弃、虐待儿童以及家庭暴力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道路是曲折的,但我们都希望,前途是光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