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海老建筑的铭牌设置是否规范、合理?


在上海街头“city walk”,历史建筑是不可错过的景观,保护铭牌则是历史建筑的“身份证”,是市民游客与老建筑邂逅的第一印象。

“但是,我看到的铭牌式样太繁复了。”市人大代表厉明认为,作为标识和展示的重要手段,铭牌的规范性和统一性对于保护和传承历史建筑文化至关重要,而目前各个区域、各条马路上的铭牌设置显得眼花缭乱,不够规范和统一。

上海老建筑的铭牌设置是否规范、合理?记者近日实地探访。

一条路铭牌达三四种

厉明代表对铭牌现象的关注由来已久,“几年前,我就提过关于老建筑铭牌的建议,几年过去,老建筑铭牌的样式好像更复杂了”。

他在衡复风貌区注意到,老建筑悬挂的铭牌规格样式多达十几种,比如发布单位不一,有市政府、区政府、区文旅局等;形状面积大小不一,有长方形、椭圆形、正方形、菱形等;材质颜色不一,有石板材、木质、铜质等,浅灰、深灰、淡棕、淡黄等;内容字体不一,有宋体、黑体、楷体、姚体等。

记者在中心城区几个区实地走访下来的感受和厉明是一样的。以永嘉路一段马路为例,短短500米,记者看到了至少三种类型的铭牌。


永嘉路569家花园住宅。

第一种类型,是徐汇区在2017年4月集中设置的一批铭牌,比如永嘉路418弄1-4号、永嘉路525花园住宅、永嘉路598号、永嘉路569家花园住宅、永嘉路569家花园住宅、永嘉路598号、永嘉路617、621号花园住宅等。

这些历史老建筑门口悬挂的铭牌,呈长方形,淡黄色底纹,地址字体为楷体。彼时,徐汇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尚未合并,铭牌标注的落款单位为“徐汇区文化局”。在铭牌右下或左下角,一般贴有一个二维码,扫码能得到更详细的中英文文字和音频介绍。

第二种类型,是徐汇区在其他年份设立的铭牌,也呈淡黄色底纹,内容要素更丰富。比如永嘉路600号,悬挂的是徐汇区在2015年12月设的铭牌,牌面除了建筑地址,还标有“唐蕴玉旧居”的信息。


永嘉路555号花园住宅的铭牌不太一样。

“永嘉路555号花园住宅”,悬挂的铭牌外观与其他建筑很不一样,淡黄色底纹外多了一圈深灰色圆外框,除了建筑地址,还加了两行中英文介绍,文学翻译家罗玉君曾在此居住,落款单位不是“徐汇区文化局”,而是“徐汇区人民政府”。


南国艺术学院旧址铭牌

“永嘉路371-381号”,即“南国艺术学院旧址”,悬挂的是2011年12月发布的铭牌,和“永嘉路555号花园住宅”一样,下方落款单位是“徐汇区人民政府”,上面还标有“徐汇区文物保护单位”的字样。除了建筑地址和名称,也附有这座建筑简介,这是中国革命影剧运动奠基人、戏曲改革运动先驱田汉曾居住的寓所。铭牌上贴有两个二维码,其中一个标注“田汉寓所”,记者试着扫码,却扫不出任何东西。

第三种类型,是申城街头最常见的铭牌,保护身份是“优秀历史建筑”,铭牌呈长方形,厚约2cm,材质为浅灰色人造石板材,名称字体为方正大标宋,落款单位是“上海市人民政府”,字体是方正姚体。因上牌的时间不同,信息要素、新旧程度略有不同。

比如永嘉路383号,悬挂的是上海市人民政府在1999年9月28日公布的“优秀历史建筑”铭牌,与“区文物保护点”铭牌只标注建筑地址相比,这块铭牌还多了一些建筑简介,孔祥熙夫妇曾居住于此。


永嘉路628号悬挂两块铭牌。

在这条路上,记者还看到了“一栋建筑两块牌子”的现象。“永嘉路628号”就是一例。一块是上海市人民政府在2015年8月17日公布的“优秀历史建筑”铭牌,一块是徐汇区文化局在2017年4月设的“徐汇区文物保护点”铭牌,名称略有差异,前者是“永嘉路628号”,后者是“永嘉路628号住宅”。

记者注意到,永嘉路大致分了这三种类型,而每种铭牌细分下来也略有不同,比如排版格式、介绍字体、大小形状均不一,铭牌所挂位置也有所差异,大部分铭牌选择挂在门牌号码下方,也有选择在大门旁的墙面,还有的挂在弄堂口,随意性较大。


永嘉路老建筑的铭牌多种多样。

一条马路老建筑挂三种牌子,这不是永嘉路所独有的现象,在上海的“梧桐区”走一遍,几乎每一条路都是这样的翻版。

不同区铭牌各有不同

同一个区的历史建筑,铭牌不够统一;不同区的历史建筑,铭牌也各有不同。


静安、长宁、徐汇、黄浦的建筑铭牌各有不同。

长宁区愚园路上分布着不少优秀历史建筑,记者看到了两种铭牌。比如愚园路1294号,即“董竹君旧居”,所挂铭牌呈浅黄色底纹,但色系与徐汇不同,外形为带花边的椭圆形。与徐汇铭牌不同的是,长宁的铭牌除了标注建筑地址,还标注了建筑名称,外加一张老建筑照片,建筑介绍文字也更详细,但是没有标注具体落款单位。另一种铭牌呈长方形,深灰铁皮材质,只有简单的建筑地址,下面有落款为“长宁区文物管理委员会立”。


长宁老建筑挂的两种类型铭牌。

记者注意到,“愚园路1015号”挂有两块铭牌,一块是上海市人民政府2005年10月设立的“优秀历史建筑”铭牌,一块是长宁区文物管委会设的“长宁区文物保护点”铭牌。


“愚园路1015号”挂有两块铭牌。

黄浦区建筑铭牌又有所不同。比如瑞金二路26号的“陈伯吹旧居”,所悬挂的铭牌造型、样式、文字要素,和长宁、徐汇都不一样,二维码扫出的信息是黄浦区提供的内容;静安老建筑的铭牌与徐汇外观有点相像,但是落款单位是“上海市静安区文化和旅游局”,且有英文翻译。


静安区文旅部门挂的“进德女中旧址”铭牌

不同区域挂不同铭牌,在区区交界处最为明显,比如横跨黄浦与徐汇的长乐路,双号这一侧在徐汇,单号这一侧在黄浦。记者注意到,徐汇这一侧的老建筑,大多挂的是上海市人民政府在2015年8月17日公布的“优秀历史建筑”铭牌。比如长乐路672弄(1-30号),长乐路335-337号(单号)、长乐路331-333号(单号)、长乐路327-329号(单号),长乐路325号、陕西南路164号等。长乐路339弄1-44号的“蒲石村”,挂的是徐汇区2017年设的“区文物保护点”铭牌。可能是位于区区交界的缘故,这些铭牌有的附了二维码,有的没有二维码,管理比其他马路要显得松散。


“在明坊”挂的铭牌。

长乐路双号位于黄浦,铭牌风格也变了,比如长乐路434弄的“在明坊”,悬挂的是2016年7月7日公布的“黄浦区文物保护点”铭牌。牌子大小、材质、字体和对面马路均不同。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黄浦区文化部门和旅游部门也尚未合并,但是铭牌的落款单位为“黄浦区文化和旅游局”,这与“徐汇区文化局”的落款单位形成对比。


“历史保护建筑”铭牌也各有不同

记者还注意到,在全市统一使用的“历史保护建筑”铭牌,在各个区的落地也有所不同,有的会添二维码,有的不带任何附加,材质也有不同。比如茂名南路57号的“兰心大剧院”,所在地是黄浦,铭牌上没有二维码;延安中路816号的“严同春旧宅”,所在地是静安,除了铭牌,还附加二维码,且扫出的是VR全景导览;延安中路718号,也位于静安,但是这块铭牌不是浅灰色石板材,而是黄色铜材质。再比如复兴西路34号,所在地为徐汇,铭牌的样式、材质、文字都不一样。

名称、内容随意性太大

除去铭牌的外观样式,记者对铭牌内容也做了一番观察,其中不无随意之处。

比如,因为上牌的年份不一,大部分铭牌只是简单标注“建筑地址”,有的在地址后加“花园住宅”,或者“住宅”,有的则直接标注建筑名称,比如某某旧居,有的则是建筑地址+“某某旧居”的组合,有的配了英文翻译,有的则没有。

有的铭牌介绍和扫码内容不一致。比如“复兴西路44弄2号住宅”,扫码扫出来的是“复兴西路45号花园住宅”,让人一头雾水。再比如“延庆路80、82、84号新式里弄住宅”,悬挂的历史保护建筑铭牌已显得老旧,周边呈斑驳毛状,扫出的二维码显示则为“延庆路82号住宅”。

还有的历史老建筑铭牌是缺失的。比如永嘉路527弄1-5号住宅,只见门牌上有二维码,扫码得知这是一处优秀历史建筑,目前是私人住宅,但是找了半天也不见一块铭牌。

一栋老楼为何挂两块不同铭牌

一栋历史建筑,为什么会悬挂两块不同的铭牌?

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上海市文物保护条例》,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明确管理责任人。而最新修订的《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经批准确定的优秀历史建筑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并由市房屋管理部门设立标志。

也就是说,文旅部门和房管部门都有权设立标志。从厉明代表这份建议所分派的承办部门也能看出,市文旅局和市房管局均为主办部门。

数据显示,目前上海公布共计1058处、3075幢优秀历史建筑;另一组数据是,上海共有3467处不可移动文物,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0处、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227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454处、文物保护点2746处。

这里面就有重复和交叉的部分,即不少优秀历史建筑,同时也是不可移动文物。而这些具有双重“身份”的历史老建筑,在各区的表现方式不一,有的由房管部门挂“历史优秀建筑”牌,有的则是区文管单位挂“文物保护点”牌,有的两部门都挂了牌子,有的则一块牌子也没有挂。

这些历史建筑到底应该由哪个部门来上牌?事实上,早在《上海市文物保护条例(草案)》制定过程中,这一问题就引发当时常委会委员的热议。

市文旅局在答复厉明建议时坦言,目前市、区两级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牌基本按照《文物保护法》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进行制作和树立,但是因为树立机关和制作单位的不同,导致部分标志牌没有完全按照要求制作和树立。市房管部门也对全市铭牌的树立情况作出相关解释。

在厉明看来,老建筑的铭牌,和街头店铺的“店招”不同,后者可以呈现“多元丰富”,而铭牌作为历史建筑的“身份证”,可以在延伸内容上做“加法”,但是在最基础的“标志”部分,最好能够统一和规范。应该在铭牌材质、式样、形状、大小、色彩、字体、悬挂位置等方面作出规范,并对重复、缺失、错误等做及时更新。

市文旅局回复说,将结合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全面、系统梳理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牌现状,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标志牌的式样、文字内容及树立位置等,同时将进一步规范文物保护单位的英语译名。市房管局也表示,将组织专业单位对铭牌中的文字内容进行考证,及时对铭牌文字内容进行相应修正和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权威。

厉明认为,最好能有一个导则,对于有双重“身份”的历史老建筑,优先适用悬挂市政府公布的“历史保护建筑”铭牌,而在区级层面也应该统一标志牌。


市民游客正在阅读老建筑的铭牌。

“在做好基础标示铭牌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在延伸部分做加法。”厉明认为,目前各区老建筑的“二维码”部分做得很好,通过文字、图文、音频、视频等形式,较好地弥补了铭牌文字介绍的局限,对参观者是友好的体验,但在内容上还可以继续充实,“除了中文、英文,文字介绍亦可考虑增加日文、韩文等常用外语,尤其对有关特殊建筑,比如曾为德国名人的住宅,可以加上德语介绍,以此类推,从而精准推介给外国游客,以提供更好的旅游体验。”他还建议,增设铭牌盲文,营造对视障、视弱人士友好型的“建筑可触摸”环境。

对此,市文旅局表示,将考虑不同人群的特点,适时在“建筑可阅读”微信小程序建筑介绍内容中增加多语种的解说版本,增加微信小程序无障碍访问能力,提供适合残疾人需要的无障碍设施设备和服务等,为市民游客提供更丰富的深度内容和更友好的服务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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