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吉林日报
原标题:有效维护产业工人安全健康权益
吉林日报讯(记者聂芳芳)近日,省总工会出台了《关于落实工会安全生产法定职责 动员劳动模范和职工群众争当安全生产标兵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围绕履行安全教育职责,开展全员全周期职工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履行劳动保护职责,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生产能力建设;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和履行民主协商职责,完善安全生产约束激励机制等几个方面,强调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优势、阵地优势、群众优势,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动员劳动模范和职工群众争当安全生产标兵,担当自身岗位安全第一责任人、把好安全生产第一道关口,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为吉林全面振兴营造安全稳定发展环境。
依照《意见》内容,全省各级工会将聚焦提升职工“安全首位”意识和极限思维,坚持分级分层开展教育培训,突出行业领域特点举办“安全生产训练营”。组织劳模工匠带头学习宣讲安全知识、开展安全技能培训、创建企业安全生产示范岗,带动全体职工共同维护企业安全生产环境。发挥12351热线监督作用,全时受理职工安全生产隐患专项举报,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第一时间就近就地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处理。建立安全生产举报“一事一档”制度,对反映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进行全过程监督。此外,全省各级工会定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示范性活动,组织企业工会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培养专家型劳动保护干部,加快建立一支懂政策法律、善安全管理、重责任落实的高素质工会干部队伍。将安全生产情况作为评选劳动模范和五一劳动奖、工人先锋号的重要条件,激励形成企业全面负责、工会履行职责、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