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日报网
为进一步提高检察干警对伤害类案件的审查水平、鉴定水平以及运用大数据平台进行案件筛查的能力,近日,邓州市检察院举办第六期“邓检大讲堂”,组织干警专题学习《人民检察院办理伤害类案件技术性实质审查工作规定》《伤害类案件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意见专门审查指引》和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平台的作用、使用方法。
该院办公室干警法医付存琳精细介绍了《人民检察院办理伤害类案件技术性实质审查工作规定》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伤害类案件的定义与主要分类、技术性证据实质审查的定义与技术性证据所具备的科学性、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四种特性)以及《伤害类案件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意见专门审查指引》审查的五大重点,并围绕真实的伤害类案例详细讲解了常见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意见的审查标准。
该院第三检察部干警杜文硕耐心细致地讲解了查找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模型平台的方法,如何登录并使用该平台进行线索的筛查与研判以及线索接受与分配流程,帮助检察干警从海量的数据中发现案件线索进行个案办理、类案监督,降低案件查找的时间成本,提高案件筛查的效率。
课后,干警们纷纷表示,对于伤害类案件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和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平台的运用有了更深一步的理解,为以后运用专业技术知识,积极参与轻罪治理、高效筛查案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实现检察工作现代化注入了新活力。下一步,邓州市检察院将坚持以“邓检大讲堂”为载体,开展常态化教育培训,注重“检察干警教检察干警”,强化年轻干警的学习锤炼和风采展示,推进检察干警夯实理论基础、把准法律法规、拓宽工作视野、提升能力本领,为邓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人才保障。( 图/张小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