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人民法院将诉讼服务与委派调解无缝对接,于2021年8月成立“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近日,该中心成功调解一起欠款案。
2023年11月,原告某经营科技公司的周某与被告某企业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合同总价为579168元。周某按照合同约定向被告供应了项目货物及服务,并于今年1月经双方共同验收合格。根据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被告须在90日内支付全部价款。
今年4月,被告支付原告131850元后,剩余447318元一直未支付。经周某多次沟通无果,遂将该企业诉至楚雄市人民法院。
收案后,法官对案件进行前期摸排,分析矛盾焦点,告知双方可以通过诉前委派调解。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遂将案件委派给楚雄市人民法院诉前委派调解中心进行诉前调解。
在与原、被告进行多轮沟通后,调解员了解到被告是因为申请的贷款还没批下来,导致无法支付剩余货款,便以此为切入点,耐心向原、被告释法明理,引导双方互相理解。
在调解员的耐心协调下,被告表示一定会在贷款到账后第一时间支付货款。周某的态度也缓和下来,同意被告提出的方案。
几天后,周某告诉调解员已收到剩余的全部款项,提出撤诉申请。与撤诉申请书一并寄到法院的,还有周某写给法官的感谢信。
本报记者 闵以荣 通讯员 徐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