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文物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参与部门多、涉及范围广、社会关注度高,需要各方积极参与,共同推进。为了让社会各界了解“四普”政策,更好地支持和推进文物普查工作,记者梳理了关注度较高的三大问题,通过问答的形式带您读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我国此前历次文物普查的情况如何?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已开展过三次全国文物普查。

第一次全国文物普查:从1956年开始,在普查基础上,公布了第一批180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次普查因客观条件限制,仅覆盖24个省份,但普查成果为新中国文物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从1981年开始,普查覆盖面积比第一次普查明显增大,这次普查基本实现了对全国文物资源的总体掌握,在普查基础上,国务院核定公布了第二批至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各地也公布了多批次省级、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从2007年开始,完成于2011年,这次普查基本查清了我国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家底,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76.7万处。在普查基础上,国务院核定公布了第七批、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随着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相继颁布,为文物保护和管理提供了重要法律保障。可以说,每一次文物普查,都丰富了文物内涵,扩展了文物保护对象,完善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促进了文物事业健康发展。

什么是文物?

文物是指由人类创造的或者与人类活动有关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文化遗产。本次普查所指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

1.古文化遗址:旧石器时代至清代的早期人类活动场所、聚落址、城址、窑址、窖藏址、矿冶遗址、战场遗址、驿站古道遗址、军事设施遗址、桥梁码头遗址、祭祀遗址、水下遗址、水利设施遗址、寺庙遗址、宫殿衙署遗址、手工作坊遗址、其他古文化遗址等类型。

2.古墓葬:旧石器时代至清代的帝王陵寝、名人或贵族墓、普通墓葬、其他墓葬等类型。

3.古建筑:1911年以前建造的城垣城楼、宫殿府邸、宅第民居、坛庙祠堂、衙署官邸、学堂书院、驿站会馆、店铺作坊、牌坊影壁、亭台楼阙、寺观塔阁、苑囿园林、桥涵码头、堤坝渠堰、池塘井泉等类型。

4.石窟寺及石刻:旧石器至当代的石窟寺、摩崖石刻、碑刻、石雕、岩画等类型。

5.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是指1840年至当代的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重要革命历史事件及革命人物活动纪念地,烈士墓及纪念设施,名人故、旧居,名人墓,其他为纪念重大历史事件或者著名人物建立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类型。近现代代表性建筑是指1840年至当代的传统民居,宗教建筑,工业建筑及附属装置装备,金融商贸建筑,水利、农业相关建筑、设施及附属物,文化教育建筑及附属物,医疗卫生建筑,军事建筑及设施,交通道路设施,典型风格建筑或者构筑物,体量较大的各种材质雕塑,依法审批后原址重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并具有标志意义或典型意义,其他近现代代表性建筑等类型。

6.其他:不能列入上述各类别的文化遗存,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予以认定:

(1)作为人类行为与自然的结合体,拥有明确的物质实体,为某一区域或群体的历史、文化、习俗等提供特殊见证的文化景观;

(2)古猿、古人类以及与古人类活动有关的第四纪古脊椎动物或其他古生物化石地点;

(3)其他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且实体尚存。

如何参与到第四次文物普查?

1.提供不可移动文物线索。自通知印发至2025年5月31日,有泰安市辖区内地上地下、水下的文物线索,可以微信搜索“文旅泰安”公众号,点击“四普专栏”,找到“线索征集开始啦!泰安市全面启动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公告,在线填写《泰安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文物线索征集》问卷;也可以联系属地文化和旅游局或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2.配合开展文物普查。在文物实地调查期间,配合提供相关信息,帮助工作人员更快更全面地掌握文物信息。(大众新闻记者 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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