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芾在《论书帖》中写道:“草书若不入晋人格,辄徒成下品”。在很多名家看来,只有遵循魏晋笔法,延续晋人风格,这才是一条草书学习的“主流”之路。倘若“变乱”古法,背离传统,就成了“非主流”书家。


正因此,米芾、鲜于枢、王铎等人对张旭、怀素这样的“草圣”都颇有微词。不过,与张、怀相比,宋代黄庭坚的草书更加纵逸酣畅,个性也更强烈。他不仅继承了晋唐笔法,还从自然界汲取用笔灵感,实现了随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


清代何绍基认为,草书有三座“高峰”是后人望不可攀的,一是张旭,二是怀素,第三座就是黄庭坚。他的草书不论是笔画线条质量,还是行气、韵味,都称得上“绝妙”,元代刘敏中评价:“浩浩乎如行云,倏乎如流电如惊蛇如游龙,意态横出,不主故常,当使人心动目眩而莫知其然也。静而察之,无一画之违于理。”


如果您既想学到丰富的草法,又希望提升笔力、腕力,开阔眼界、避免俗气,那么黄庭坚的草书就是“捷径”。台北故宫博物院珍藏着他晚年的“扛鼎之作”《狂草千字文》,洋洋洒洒、酣畅淋漓,无一处迟滞,无一笔枯败,神完气足。


当代书法家林散之认为黄庭坚“发明”了草书新写法,做到了书法与造化的合一,这一点上超越了张旭、怀素。所谓的“新”,就是将长枪大戟、“荡桨笔法”运用其中。黄庭坚观船夫摇桨,受到启发,并开创了大开大合、一笔多动的风格。


这部《狂草千字文》全卷纵29厘米、横558厘米,139行、1000余字,字径大小约2.5厘米。它是黄庭坚极为珍贵的草稿,从中可以看出他最真实的书写状态,无丝毫矫揉造作,连涂抹批改痕迹也保留了下来。


此帖凌空取势,顺锋入纸,落笔后或按压以藏锋,或衄挫,行笔中侧锋并用,既有骨力,也不失姿态,书写得灵活爽逸,笔画遒劲古雅,提按顿挫分明,骨肉匀称,牵丝引带,绞转灵活。一笔之内,起、收、转折动作很多,疾徐、粗细、轻重对比明显。


《狂草千字文》结字奇崛多变,讲究因势赋形,俯仰、高低、收放自如,欹正有度,衔接到位,字与字气脉相连。这件作品章法疏密变化强烈,疏处可走马,密处不透风,看似逼仄实则暗含规矩。用墨燥润相宜,须臾万变,给人以苍茫古雅而又痛快淋漓之美。


《狂草千字文》笔法丰富细腻,书写自然无垠,气韵高古老辣,是我们丰富技巧,开阔眼界的上佳字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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