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大的山林里面
挖呀挖呀挖
小心
你挖到的可能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11月27日
寿昌派出所
接辖区生态义警线索上报
有人在山中挖取树木、植物
疑似存在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
接警后
民警立即驱车前往现场
成功将一盗挖兰花的男子抓获
当场收缴兰花12株
经调查
嫌疑人李某,家住金华武义
听闻建德寿昌的山中
盛产野生中草药
便驱车赶到寿昌采摘
中途发现树林中
多株生长茂盛
造型独特的野生兰花
爱花的他便将12株兰花
连根挖起
准备带回家中分株种植
不料却被正在山中巡察的
生态义警撞了个正着
经鉴定
李某所采摘的12株野生兰花
均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
列明的二级保护植物
其中春兰9株、蕙兰3株
李某的行为已涉嫌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被建德市公安局
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建德公安提醒:
君子爱兰,赏之有道,野外、山上遇到自己不认识、不熟悉的动植物千万不要随意采挖、捕杀,切莫以身试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建德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