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委巡察机构以“点对点”监督方式——

压实“一把手”责任 助推基层治理水平提升

大理市委各巡察机构紧扣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目标,将村(社区)“一把手”作为巡察监督重点对象,抓住村级“一把手”这个“牛鼻子”,以点对点监督的方式,在“督什么”“怎么督”上着力、在“改不改”“改到位”上用力,督促村(社区)“一把手”知责、明责、尽责,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水平、治理能力,发挥巡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作用。

大理市委巡察办公室研究制定《对村(社区)党组织“一把手”巡察监督重点(试行)》,从政治素养、履职尽责、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贯彻民主集中制、服务群众、廉洁自律6个方面,细化21项监督重点,进一步提高对村(社区)巡察监督的精准性。同时,结合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和典型问题,建立巡察村(社区)问题清单库,收录23个方面169个问题,并针对村级“一把手”专门梳理出问题清单,在巡察中把入库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进一步提升巡察质量和监督效果。

巡前,大理市委各巡察机构加强与纪委监委、组织部门、乡(镇)党委等单位(部门)的沟通对接,采取面对面、一对一的方式了解“一把手”的有关情况;运用“一会三表”收集问题,即召开乡(镇)部门站(所)负责人座谈会,用好入户调查表、民主测评表、情况征集表,分别收集村(社区)“一把手”履职和廉洁自律情况;采取“巡审联动”的方式,加强对村(社区)“一把手”履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责任的监督。大理市委巡察机构积极会商提高问题线索精准度,采取“巡察+纪委监委”的方式召开6次会商会,对涉及“一把手”等重点问题线索定性是否准确、判断是否精准、责任是否明晰、支撑是否充分等进行分析研判,进一步提高问题线索质量。

同时,紧盯村(社区)“一把手”整改责任,严肃反馈问题让其知责,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实行整改承诺制,围绕认真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深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7个方面内容梳理村级整改责任清单,在反馈会上签订整改承诺书,让相关村(社区)“一把手”明责;召开集体约谈会“督责”,对所巡村(社区)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进行约谈,切实压实整改责任。(陶庆林)

来源:云南政协报

编辑:向红玉

值周:杨丹妮 张辉

主编:李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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