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达医晓护的第5217篇文章

随着百姓维权意识的提高,医疗事故的字眼也频繁见诸报端。但也有一些媒体借着这几个字吸引流量,例如某医学网站频频以“某某医院发生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为题,哗众取宠吸引眼球,意在暗示医院发生很严重的事故,医院有很大的责任,以此吸引好奇的人们来看帖文。

既然是事故就至少涉及到两个层面,一个是事故本身的严重程度,一级甲等,看起来是比较严重的;二是当事人在其中承担的责任,或者说过错大小,从无责到全责都有可能。这就好比说司机老张发生了重大交通事故,似乎暗示司机犯了很大的错,但其实可能仅属交通意外事故,或者是对方承担主要责任的事故,司机的过错未必大。该网站作为医学网站不可能不懂医疗事故的分级和责任划分,但是客观公正的标题不够引人注目,仍然要使用这种暗示性极强的标题。

这篇文章我们就来科普一下,医疗事故的分级与责任划分。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其实我们日常遇到的大部份医患双方的矛盾,应该属于医疗纠纷,这是一个更大、更宽泛的范畴。起码在未认定该纠纷是医务人员过失造成的之前,使用医疗事故来形容是不够妥当的。

医疗事故分哪几个等级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医疗事故根据严重程度分为四个级别,每个级别又分不同等级:

1. 一级医疗事故

分两个等级: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这是最严重的情况,出现了患者死亡。一级乙等医疗事故:患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患者成为“植物人”。

2. 二级医疗事故

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事故。又分为以下四种:二级甲等医疗事故,患者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二级乙等,器官功能损伤略轻,生活依然大部份不能自理;二级丙等医疗事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二级丁等医疗事故,则生活能够自理。

3. 三级医疗事故

是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事故,其关键是患者生活都能够自理。分为甲、乙、丙、丁、戊五个等级,甲、乙、丙级存在一般医疗依赖,功能障碍由较重至轻度;丁、戊两级则无医疗依赖,功能障碍也较轻。

4.四级医疗事故

指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情况。四级医疗事故通常不会导致患者残疾,但可能对患者造成一定程度的功能障碍或生活不便。

将事故严重程度定下来后,下一步则要判断是谁的责任。医疗行为非常复杂,疾病本身的严重程度,医方本身是否尽职尽责,以及患方和家属是否配合治疗等,都会影响治疗的结果。因此并不是,只要是医疗事故,就是医方负全部或大部份医疗责任。医疗事故中责任划分,法律也是有依据的,主要依据《民法典》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根据医疗机构的过失程度及损害后果来确定责任等级。责任等级通常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


1.完全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医疗机构需要承担100%的责任。

2.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医疗机构需要承担60%至90%的责任。

3.次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医疗机构需要承担20%至40%的责任。

4.轻微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医疗机构需要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

此外,还存在对等责任的情况,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的责任。责任程度的不同,对于赔偿数额的影响较大。


医疗事故等级及责任划分涉及复杂的法律程序和医疗鉴定,了解医疗事故等级和责任划分对医患双方都至关重要,对于患者来说,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医护人员来说,可以更加谨慎地对待医疗工作,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作者: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松江医院

韩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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