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姜曼 通讯员 刘钰

11月25日,记者在费县法院采访时获悉,该院高度重视“执破融合”工作,积极健全执行和破产程序的衔接机制,推动构建“立审执破”一体的工作格局,以达到消化一批“执行不能”案件、出清一批“僵尸企业”的效果,着力解决“聚合难”“移送难”“审查难”,有效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费县某镇6个村委会与某公司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流转期限为40年,后来,该公司将该《土地流转合同》中的土地流转权利及义务转让给山东某产业公司,并在2021年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约定将土地流转给该公司使用,用于康养及生态农业项目。后来该公司因资金链断停,造成近千余亩土地闲置,逾期未支付6个村民委员会转让费近百万元。

费县法院执行立案后,发现该公司已无财产可供执行,而且还存在其他衍生问题。为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经该院集中研判,认为该系列案件符合移送破产审查的条件,并积极引导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转破”。


该案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引发的执行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充分考虑六个村村民利益,关系重大。同时,涉及土地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等问题,靠法院“单打独斗”难以解决,费县法院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及时启动“府院联动”机制,多次召开破产协调会,最终费县法院裁定受理该破产案件,对该公司债务进行破产清算,当地政府同步跟进,通过招商引资等形式,吸引优质企业及时接收涉案土地,进行生态农业旅游项目开发,实现了资源优化配置,保障了村民的合法权益。


费县法院坚持依法履职,以实现执源治理和“一揽子”解决纠纷为目标,依托“执破融合”机制,通过“府院联动”盘活千亩土地,实现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司法动能。这一经验做法于今年7月份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刊发,供全省法院学习借鉴。

“2024年,我们对本院执行案件中终本结案较多的企业进行梳理,专门安排人员逐案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对案件后续履行情况和企业经营情况进行核实,移送破产审查案件6件,破产立案4件,其他案件正在依法推进。”费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刘东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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