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应该因为学生有霸凌行径,就认为警察对其拳打脚踢是合理合法;也不应该因为家长为儿子霸凌被警察殴打而举报维权,就应该受到谴责与网暴。什么事情都应该实事求是辩证认识,既要合情合理又要合法,不能一时头脑冲动感情用事而思维偏激。

我问一问,一桩普普通通小学校园霸凌案,屁大点的事,怎么竟会掀起如此之大的风浪:派出所副所长被撤职,市公安局党委赔礼道歉,区市两级教育局否认存在霸凌,同时也是在否认市公安局的警情通报,当事的红庄小学校不发声。另一方面,广大网在为王副所长被撤职大打报不平,认为处罚过重;多地网友寄送锦旗,向被撤职的王副所长表示支持与敬意。一桩极其普通的小学校园霸凌的小小民事案,怎么竟会激发联动生成为一场地震?


这不反常吗?派出所、市公安局,平素都是管人办案们的衙门口,普通百姓若想让他们认错赔礼道歉,这得有多难啊!况且,李副所长凭一时的义愤,拳打脚踢了12岁的马某某,并未造成严重伤害。区公安也立即配合,花钱到医院为马某某小伤大检查,CT、彩超与现场检查,最终鉴定结果马某某只是脸部、后腰体表有轻微软组织挫伤。事情至此,本应是由派出所或区公安局全权处理善后,怎么会升格拔高至市公安局党委赔礼道歉?小案大办特办,小题大做,这不太反常了吗?

再则,马某某被打的办案速度之快,也令人吃惊:2024年11月22日15时许,张易镇派出所王副所长接到报案出警,不到24小时,23日,区、市公安局从组成联合调查组介入调查,到带马某某到医院验伤法鉴,赔礼道歉。再过一个24小时到24日市公安局党委开会讨论研究决定给予王副所长撤职,前后不足48小时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可谓是办案神速,力度大。


疑问一、普通农民为孩子维权的能量有这么大吗?市公安局为什么只处理警察打学生,而不处理缘由是这名学生的霸凌行径?

须知,“马某某的家长是种地、务工的普通农民”。网上举报的人很多,但是维权成功的有多少?马某某母亲将视频发到网上,作为一个普通农民的维权能掀起如此大的风波,让人不禁怀疑这是真的还是假的?


马某某霸凌两名低年级同学的报警处理尚无结果,办案的副所长先被撸了,牛不?同时,我也质疑固原市公安局,既然王副所长殴打马某某案处理得这么快,那么马某某多次殴打两名三年级同学的案子,怎么尚无结果?两个联动殴打案怎么只处理后案而不处理前案?此疑问一。

疑问二,涉事的红庄小学为什么不发声?


2023年“六一儿童节”,原州区人大主任李佐田同志和孩子们亲切交谈,询问孩子在校学习、住宿、生活等情况,并观看了红庄小学孩子们自编自演的节目表演。

张易镇红庄小学是和周边几所小规模学校整合的寄宿制小学校,学生几十人,师生加一块不足百人,此前籍籍无名,通过此案全国出了名。


问题是在此案过程中,校方为什么装聋作哑不发声?校方参与此案没?当然是参与了,不然吴某某被王副所长被打的视频从何而来?那么既然校方能将视频提供给吴某某的母亲,为什么不发声说明事情的缘由来龙去脉?难道校方没有责任吗?

显然作为寄宿制的红庄小学校方,对这起校园霸凌风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既没有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又没有管控事态的发展,使风波越闹越大。按照法律规定,学生寄宿在学校,那么校方就是学生的监护人,对于学生的安全负有责任与义务。校方至今默不作声,显然是不对与理亏的。

疑问三、市区教育局的表态为什么会与市公安局的警情通报相矛盾?非长期霸凌难道就不是霸凌吗?


张易镇派出所王副所长被撤职,让人为之愤愤不平;多地网友邮寄锦旗向王副所长表达支持与敬意,让人感到温暖;而市区两级教育局否认霸凌,却是让人很是意外与不安。

请注意,撤职比免职严重,免职级别在,撤职是撤销级别,再不是副所级了!更奇葩的是,当事的红庄小学不表态,区教育局与市教育局的表态却是与区、市公安局的警情通报相矛盾,不认为本案是校园霸凌,而是“玩大了”的“偶发事件”,“马某某不存在长期霸凌”。

这就奇怪了,公安局认定是“该校两名三年级学生反映其被同校六年级学生马某某多次殴打”。难道高年级学生多次殴打低年级学生不是霸凌?霸凌还分长期、短期吗?偶发的霸凌与多次殴打就不是霸凌吗?


什么是校园霸凌?教育部有明文规定:学生之间,在年龄、身体或者人数上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对另一方实施的可以认定为构成欺凌,包括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身体或者恐吓威胁的行为。根据警情通报与教育部对校园欺凌行为的规定,就此来讲,马某某多次对低年级两位同学殴打,就是校园霸凌!

真是搞不懂,一个偏远、不足百人的红庄小学校园霸凌案,怎么被多人、多单位弄成如此之大的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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