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1月27日上午,“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二十场)——《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专场在海口举行。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邸伟杰在发布会上回应经营者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禁塑”替代品又贵又不好用的问题。
新修订的《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第二十五条提到:违规销售禁止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处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零售摊贩销售禁止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邸伟杰对此表示,违规销售环节中所说的“零售摊贩”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另一类是有固定经营场所,但不以销售禁止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为主营业务的个体工商户。例如,骑电动车或摩托车流动兜售违禁塑料制品的个人、摆摊销售多种日杂用品中包括违禁塑料制品的个人以及小型日杂百货店中混杂销售违禁塑料制品的个体工商户均属于法规中“零售摊贩”规定的范围。
关于经营者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禁塑”替代品又贵又不好用的问题,邸伟杰回应称,自“禁塑”工作开展以来,政府部门一直将替代品产业发展作为工作重点,多措并举促进替代品提质降价。在降价方面,一是鼓励生产企业开展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关键技术攻关,通过生产工艺优化、生产设备技改等方式,降低能耗和物料损耗,同时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二是引进全生物降解原材料项目,形成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发展优势,降低原料成本;三是发布《海南省关于加快全生物降解材料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等专项配套优惠政策,“禁塑”以来,省内全生物降解材料企业因扩大投资、技改提质等享受财政资金奖补约7145万元;四是积极组织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供需对接活动,鼓励农贸市场集中采购全生物降解塑料袋,推动厂家直销,减少中间环节。以购物袋为例,目前全生物降解塑料袋的销售价格约为传统不可降解塑料袋价格的1.5倍,相较“禁塑”初期的3-4倍已大幅降低。
在提质方面,一是研发国际先进水平生物降解材料,通过省重点研发专项支持“禁塑”相关技术研究,支持企业、院校和科研机构深入合作建设产学研联合体,研究探索先进生物降解材料技术;二是加大省内外生物降解塑料制品质量抽检频次,重点关注产品的抗渗漏性、耐断裂性等,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此外,就使用层面而言,生物降解塑料制品与传统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最大的区别是其保质期相对较短,如生物降解塑料袋只有半年至一年的保质期,过了保质期后,产品的物理性能会快速下降。部分经营者购买生物降解塑料袋只为应付检查,实际使用频次较低,无法在保质期内用完,超过保质期的生物降解塑料袋易断裂、破损,从而造成“生物降解塑料袋不好用”的误解。实际上,在保质期内、质量检测合格的生物降解塑料制品是可以满足使用需求的。
“相信随着学术界和产业界的不断创新攻关,价格合理、质量更好的生物降解塑料制品一定会让大家满意。”邸伟杰说。
【责任编辑:苗小艺】
【内容审核:张慧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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