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大多数房屋没有完整的手续或证件。一旦遇到了征收拆迁,有些拆迁方会抓住这个问题大做文章,给咱们村民下发违建拆除通知书和违法鉴定报告,从而迫使老百姓接受不合理的征收补偿,遇到这样的情况,咱们该怎么办呢?

京坤律师要和大家先普及一个法律常识:无证房屋并不等于违法建筑,在我们国家的一些地方,不少农房存在了几十年,甚至比相关的法律法规都要老资格了,还被认定成违法建筑,简直就是笑话。认定和拆除违法建筑是有着严格的法律程序的,绝对不是简单的口头认定就可以要求我们自己拆除的。

接下来回到我们依法维权的实操环节。

首先,一旦我们接到要求限期拆除的通知,必须立即详细审阅该文件,并迅速着手提起行政复议。请务必牢记,在复议流程进行中,拆迁单位无权擅自执行拆除作业,否则即构成违法拆迁。

若复议的结果未能令我们满意,我们应继续采取法律途径,那就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期间,强制拆除的行为同样被严格禁止。

一审结果不如意,还有二审机会,越高级的人民法院,受到地方的行政干预就越少,越能依照法律法规给老百姓一个公平合理的结果。

在整个依法维权的过程,我们的房屋都不能被拆除,这就让拆迁方的进度受到了拖延,将迫使拆迁方面临压力。他们有些会选择依法给我们公平补偿,还有的可能铤而走险,进行违法拆除。

但需注意,若诉讼期间拆迁单位仍强行拆除,这无疑是违法行为。我们可以即可针对强制拆除的行为提起诉讼,在由法院判决违法之后,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而且赔偿必须高于原本应得的补偿。

即便我们的手续有所欠缺,面对违法拆除,我们仍有权依法要求相应的赔偿与补偿。因此,面对此类情况,我们必须勇于站出来,坚决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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