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邢生祥
11月25日,记者从青海省医疗保障局获悉,青海为51.97万名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不稳定人口支付参保资金1.06亿元,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不断筑牢困难群众“病有所医、医有所保”底线。
青海在居民医保率先实现省级统筹的基础上,稳步推进职工医保省级统筹,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青海健康保”。通过“周比对、周反馈、周通报”加大数据核查比对力度,跟踪做好户口迁移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全力以赴抓重点人群参保,全省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不稳定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
同时,青海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定额资助低保对象等其他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惠及148.63万人次农村低收入人口,减轻医疗费用负担20.33亿元。目前,青海已累计监测到因病返贫致贫预警人员3.5万人,经核查认定,纳入医保帮扶3622人。
此外,青海紧盯医保基金“收入、管理、支出、监督”全链条各环节,创新开展以上查下的飞行检查、深度聚焦的专项治理、部门联合的综合监管和购买服务的常态化巡查,坚决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截至10月底,青海共查处“两定”机构1646家,追回医保基金8700.33万元。
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