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区法院普法小课堂开课啦!~
划重点!敲黑板!
本期
让我们走进诉讼服务中心
一起学习法律小知识
第六期
诉讼当事人可以行使哪些诉讼权利
普法知识
为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诉讼当事人依法可以行使以下诉讼权利:
一是向法院提起诉讼、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权利;
二是被告可以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应诉和答辩,并提起反诉的权利;
三是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
四是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权利;
五是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六是对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提出回避申请的权利;
七是申请延长举证期限、延期开庭或者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提供证据的权利;
八是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的权利;
九是进行辩论,请求调解、自行和解的权利;
十是查阅、复制庭审笔录以及与本案有关诉讼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
十一是除法律规定不能上诉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的权利;
十二是申请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权利;
十三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的权利;
十四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期数丨2415
供稿丨立案庭 李亚新
编辑丨政治部 魏凯强
审核丨政治部 张雨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