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执行通告

被执行人:吴翠

家庭住址:山东省惠民县辛店镇刘集村

公民身份证号码:3723211997****4907


悬赏金额:任何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者,使案件得以执行或部分执行的,法院将根据线索价值支付2000元作为奖金奖励给举报人,并为举报人保密。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吴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惠民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鲁1621民初869号民事判决书业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偿还申请执行人手机买断款7745.98元。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我院于2024年7月3日立案执行。经传唤被执行人拒不到庭,拒不申报财产,拒不履行法律义务。

人无信则不立,业无信则不兴,此种毫无诚信的行径不仅不符合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不容于威严的法律规定。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维护法律权威,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

同时,本院再次规劝被执行人积极前往惠民县人民法院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否则法院将视情节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移交有关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0543-5327278(刘法官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悬赏执行通告一

被执行人1:范晓峰

家庭住址:吉林省吉林市桦甸市夹皮沟镇老牛沟村

公民身份证号码:2202821982****3838


被执行人2:毛恩玉

家庭住址:吉林省吉林市桦甸市明桦街道公吉乡

公民身份证号码:220282198****4417


被执行人3:穆忠来

家庭住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杨树湾子乡顾家屯村

公民身份证号码:2114221980****6210


悬赏金额:任何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者,使案件得以执行或部分执行的,法院将根据线索价值支付100元——2000元作为奖金奖励给举报人,并为举报人保密。

本院执行被执行人范晓峰、毛恩玉、穆忠来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惠民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的(2024)鲁1621民初476号民事判决书业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偿还借款80 000元及利息。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我院于2024年8月12日立案执行。被执行人至今未完全履行法律义务。

悬赏执行通告二

被执行人:宋宝叶

家庭住址:惠民县李庄镇沙珠邢西村

公民身份证号码:3723211981****4004


悬赏金额:任何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者,使案件得以执行或部分执行的,法院将根据线索价值支付100元——2000元作为奖金奖励给举报人,并为举报人保密。

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宋宝叶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惠民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的(2024)鲁1621民初1430号民事判决书业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支付加工费及货款共计71 685元。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我院于2024年8月14日立案执行。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法律义务。

悬赏执行通告三

被执行人:申金刚

家庭住址:惠民县淄角镇申家村

公民身份证号码:3723211981****2653


悬赏金额:任何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者,使案件得以执行或部分执行的,法院将根据线索价值支付100元——2000元作为奖金奖励给举报人,并为举报人保密。

本院执行被执行人申金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惠民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的(2023)鲁1621民初3860号民事判决书业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支付货款232 500元及利息。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我院于2024年8月14日立案执行。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法律义务。

人无信则不立,业无信则不兴,此种毫无诚信的行径不仅不符合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不容于威严的法律规定。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维护法律权威,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

同时,本院再次规劝被执行人积极前往惠民县人民法院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否则法院将视情节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移交有关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0543-5327368(郭法官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悬赏执行通告一

被执行人:万会交

家庭住址: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宫里镇镇里村

公民身份证号码:370982******3376


赏金额:任何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者,使案件得以执行或部分执行的,法院将根据线索价值支付100元——2000元作为奖金奖励给举报人,并为举报人保密。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万会交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惠民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鲁1621民初4701号民事判决书业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支付欠款33900元及违约金3390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债务利息,承担案件受理费和执行费。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我院立案执行。经传唤,被执行人拒不到庭履行法律义务。

悬赏执行通告二

被执行人:杨林波

家庭住址:惠民县李庄镇杨家集南村

公民身份证号码:372321********4458


悬赏金额:任何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者,使案件得以执行或部分执行的,法院将根据线索价值支付100元——2000元作为奖金奖励给举报人,并为举报人保密。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杨林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惠民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鲁1621民初1304号民事判决书业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偿还借款本金47000元及利息,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债务利息,承担案件受理费和执行费。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我院立案执行。经传唤,被执行人拒不到庭履行法律义务。

人无信则不立,业无信则不兴,此种毫无诚信的行径不仅不符合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不容于威严的法律规定。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维护法律权威,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

同时,本院再次规劝被执行人积极前往惠民县人民法院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否则法院将视情节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移交有关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0543-5327391(郭法官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悬赏执行通告

被执行人:王方辉

家庭住址:惠民县李庄镇北郭家花牛王村

公民身份证号码:37232119791028XXXX


悬赏金额:任何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者,使案件得以执行或部分执行的,法院将根据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支付100——2000元作为奖金奖励给举报人,并为举报人保密。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王方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惠民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鲁1621民初1123号民事判决书业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偿还借款104500元,及逾期利息。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我院立案执行。经传唤,被执行人拒不到庭,拒不履行判决义务。

人无信则不立,业无信则不兴,此种毫无诚信的行径不仅不符合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不容于威严的法律规定。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维护法律权威,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

同时,本院再次规劝被执行人积极前往惠民县人民法院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否则法院将视情节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移交有关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0543-5327227(贾法官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本文来源:嗨0543综合惠民县人民法院

◆编辑:滨小州(微信:wei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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