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法公布了一则反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赵某梅与刘某某结婚十余年,婚后育有两名子女,均未成年。然而,刘某某经常酒后无故对赵某梅进行谩骂、殴打,甚至以赵某梅家人的生命相威胁,不许她提出离婚。
有一天,在长达近两个小时的暴力殴打后,赵某梅在激愤和恐惧中,趁刘某某熟睡时持刀将其杀害,并主动投案自首。
法院考虑到刘某某的长期家庭暴力行为、赵某梅的自首情节及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等因素,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这起案件让人不禁联想到《红楼梦》里家庭暴力的受害人迎春。
林黛玉初进荣国府时,迎春留给她的印象是“温柔沉默,观之可亲”,而随着故事的展开,我们更多地看到了她“二木头”“懦小姐”的一面。
不去跟薛林两位才貌双全的女孩比吧,迎春也还是那么不起眼,既不似宝玉那般受宠,也无法像探春那样精明强干。
她更像是大观园边缘的一个旁观者,静静地待在那里,却从未真正融入其中。
迎春作为荣国府长房贾赦的女儿,其母亲早逝,自幼养在二房王夫人处。
在贾府这个大家庭中,她似乎总是被忽视的那一个,也是表现最为懦弱的一个。
迎春的懦弱,不仅体现在她个人的行事作风上,更影响了她房中的下人们。
丫鬟们因主人的软弱而抬不起头,司棋大闹小厨房便是一例。而迎春的奶妈更是欺负人,连王夫人赏给迎春的累金凤簪子都敢拿去抵押赌资。
面对这些,迎春只是选择沉默,用一卷《太上感应篇》来逃避现实。
迎春的懦弱并非天生,而是与其成长环境密切相关。
贾赦作为父亲,不仅不关心女儿,反而将她视为物品,用来抵五千两银子的债。
哥哥贾琏和嫂子王熙凤只顾打自家算盘,也对她漠不关心。
继母邢夫人只会对她冷言苛责和否定,祖母史太君和王夫人则因她的沉默(以及不喜欢贾赦夫妇)而疏远。
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下,迎春的孤独和寂寞可想而知。
迎春的悲惨命运,在她被嫁给孙绍祖后达到了顶点。孙绍祖这个被作者称为“中山狼”的人,相貌魁梧、体格健壮,更有着恶劣的品性。
他好色、好赌、酗酒,家中媳妇丫头几乎被他淫遍。迎春嫁到孙家后,遭受了无尽的折磨和羞辱。
孙绍祖将婚姻视为交易,认为迎春是贾赦欠他银子的抵偿品,因此对她任意打骂。
在这样一个恶魔般的丈夫身边,迎春的日子可真如林黛玉所说“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了,最终在短短一年内被折磨致死。
迎春的遭遇,与赵某梅的经历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但两者在面对家庭暴力时的反应却截然不同。
赵某梅在面对长期家庭暴力时,选择了勇敢的反抗。尽管她的行为触犯了法律,付出了自由的代价,但她也为自己争取到了应有的尊严。
相比之下,迎春的沉默和忍受,却让她一步步走向了悲剧的深渊。这也不禁让人感叹,要是迎春有赵某梅的一半勇敢,或许就不会是如此悲惨的收场。
然而这也只不过是想当然而已。
迎春的悲剧,不仅在于她个人的性格缺陷和原生家庭影响,更在于她所处的社会环境。在那个封建礼教森严的时代,女性地位低下,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即使遭受家庭暴力,也只能默默忍受。
迎春的遭遇,让我们深刻认识到家庭暴力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它不仅会对受害者造成身体上的伤害,更会在心理上留下难以磨灭的创伤。
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家庭暴力的发生往往与受害者的性格、成长环境以及社会环境等多种因素有关。
回到赵某梅的案件上,法院对她从轻处罚的决定,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和对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同情与理解。
这也提醒我们,在面对家庭暴力时,我们应该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选择沉默和忍受。
当然,我们也不能鼓励以暴制暴的行为,而应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整个社会都应为受害者提供更多的支持和保护,让家庭暴力不再成为社会的隐痛。
(网图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