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 好 的 挽 救 就 是 预 防

应急说

近日,网传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一名学生因亲人危重,凌晨请假回家但宿管员称必须早上6时30分才能开宿舍门,不允许其离开,最终导致该学生没有赶上回家的飞机,引发公众关注。

11月25日,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发布情况通报:

近日,我校发生了一起因宿管人员处理学生紧急离校事务不当引发关注的事件,对此,学校高度重视,立即展开全面调查和处理。

经查,我校该栋宿舍宿管员在此次事件中确实处理不当、做法生硬,为切实维护学生权益,11月23日学校已责令物业公司对涉事宿管员作出处理,以儆效尤。11月25日,物业公司向学校和该生道歉,并发布处理通报,将2名宿管员调离宿管员队伍并扣除当月绩效。学校已向该学生及家人反映处理结果。但网络传播的“学生下跪求情”“因没有及时开门导致没能见上亲人最后一面”与事实不符。

学校将深刻反思此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持续加强管理和提升服务水平。我们将以此次事件为契机,将全面联合物业公司加强宿舍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素养提升,并严格监督评价第三方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全体教职工和第三方服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坚决杜绝再发生此类事件,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我们诚挚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和监督。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2024年11月25日


11月24日,多名网友爆料称,近日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校一名学生因家人危重,凌晨请假回家,但宿管称必须6时30分才能开宿舍门,不允许其离开,最终该学生没有赶上回家的飞机,事件引发网友关注讨论。11月25日,该校学工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事正在处理中。



网帖截图

多个网帖发布的宿舍群聊天记录显示,凌晨5时许,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校一名学生在群内称,深夜临时接到家人危重消息,家里告知辅导员请假后,买了最早一班早晨7时30分的机票回家。但凌晨5时,她来到宿管值班室请求宿管开门时,宿管不予开门,“就坐在椅子上,啥也不说,问有没有学工部电话,直接说没有”。该学生还表示,前一晚加了宿管的微信,但一直没有通过。

宿管称,根据校规,晚上11时至次日早上6时30分锁宿舍大门,除了身体疾病,其他事情一律不能外出,如果执意要外出,必须要有学工部的批文。

上午8时许,该学生在群内表示,其在二楼(宿管值班室)从5时待到6时30分,宿管就是不给开门,“飞机没赶上,最后一面没见上”。

11月25日,记者就此事咨询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接线员表示知道此事,“学工部在管”。该校学工部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已在处理,正在积极跟进。

另据媒体报道,该校组织宣传统战部负责人告诉记者,此事发生于11月23日,学校已经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处理。这名负责人介绍,按规定宿舍于早上6点30分开门,该名学生想要离开的时间是5点多,非常理解学生的心情,该宿管员也确实在对于这个紧急情况处理的时候不恰当。

此外,该负责人表示,网传学生下跪以及无法赶回家见亲人最后一面,与学校调查的事实不符,“学校调取了当天所有的监控录像,学生不存在下跪的情况,学生接到家里的电话时,其亲人已经去世。”该负责人还提到,25日,学校针对此事也已经向广东省教育厅进行了汇报。

相关法律科普

丧假相关的法律法规

(哪些亲属过世可以请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抚养的义务。

由兄、姐抚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抚养的义务。

按照遗产继承顺序来分,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属于法律规定范围,结合上述条例,小编认为有赡养义务的,接受其抚养的亲属过世,在法律上应该享有丧假假期。

按国家人社部门的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3天的丧假。如果是外婆等旁系亲属,可给予1天的丧假。

不过,职工请丧假时是否要出具亲属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国家人社部门并无明确规定。法律上对于请假索要死亡证明并没有明确的限制,也并没有作出必须履行的要求。

丧假可以休几天?

按国家人社部门的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3天的丧假。如果是外婆等旁系亲属,可给予1天的丧假。


请丧假扣工资吗

劳动者依法享有带薪休丧假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应克扣员工丧假期间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根据以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给予员工带薪休丧假。


因亲人去世请假不批准强行休假

被辞退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职工请丧假用人单位产批准,因强行休丧假被辞退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般来说,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享有丧假,请假时需提供一下材料:

1.请假单

2.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

3.户口本或亲属关系证明

不过,职工请丧假时是否要出具亲属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国家人社部门并无明确规定。法律上对于请假索要死亡证明并没有明确的限制,也并没有作出必须履行的要求。

通过上述分析,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产生争议的,是劳动仲裁申请范围,因亲人去世请假不批准强行休假被辞退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来源: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极目新闻、新黄河、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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