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太平洋国际花园小区的居民向澎湃新闻反映称,该小区南门对面有一家名为“8+捌烧鸡城”的饭店,持续在深夜利用音响唱歌或播放音乐,影响附近居民休息。为此,附近居民多次相关部门投诉,但该问题一直未解决。

11月25日,陈村镇派出所工作人员回复澎湃新闻表示,此前,有居民因上述噪音扰民事件报警。顺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陈村分局工作人员表示,一直有居民在投诉该饭店深夜扰民问题,他们在跟进处理。

崔先生居住在顺德区陈村镇太平洋国际花园,他告诉澎湃新闻,“8+捌烧鸡城”在该小区南门的对面,近两个月来,该饭店频繁在深夜利用音响唱歌或播放音乐,持续时间一般为晚上10点至次日凌晨3点,对周边居民造成非常大的困扰。

崔先生表示,周边居民因不堪其扰向相关部门投诉,但该问题一直未解决。城管曾多次上门制止、劝导,商家短暂停止扰民行为,随后又唱歌或播放音乐。民警也曾到场制止,但商家不久后又开始扰民。

崔先生称,考虑到K歌属于文化娱乐活动,附近居民也向顺德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投诉,后者回复说,该商家在店内装有一套KTV设备,但不对外界经营,因此无法处罚其没有娱乐经营许可的行为。

11月25日,陈村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此前,确实有居民报警投诉上述饭店深夜扰民,民警也到场处置过。顺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陈村分局工作人员表示,一直有居民在投诉该饭店深夜扰民问题,他们在跟进处理。

崔先生表示,由于饭店经营者未受到处罚,导致其深夜扰民行为一直在持续,他希望相关部门能拿出更大的执法力度,解决该问题。

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表示,如果该餐饮店在深夜时段使用音响唱歌或播放音乐,且持续时间较长,严重干扰了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可构成噪声污染。噪声污染属于违法违规行为,我国多部法律对此提出要求,并明确了法律后果,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噪声污染防治法》第82条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如噪音污染拒不改正,那么将面临行政后果,比如警告、罚款等。

赵良善说,如果排放噪声严重,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排放噪声的场所、设施、设备、工具和物品。由此可见,制造、排放噪声,均可面临相关惩处。

赵良善表示,如遭遇噪声污染,受害者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其一,噪声污染本质是侵权行为,如商家噪声行为造成了损害,受害者可以要求商家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即可通过民事诉讼手段维权;其二,受害者可继续向有关部门投诉,比如环境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城管部门等;其三,如果多次投诉但效果甚微,受害者仍有权向相关部门投诉,并保存好投诉的记录、处理意见,以证明商家行为的持续性和故意性,作为处罚提供依据。同时,如果认为相关部门怠于处理或者力度不够,还可以依法向其上级部门申请监督。

赵良善提醒,受害者要注重保留相关证据,比如记录噪声的时长视频、以往的投诉记录等。与此同时,还可以委托专业的环境监测机构对噪声加以监测,以监测报告作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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