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戒毒与社会治理的复杂交织中,贵州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省二所)如一盏明灯,照亮了“三社”工作前行的道路。他们积极响应上级号召,按照省戒毒管理局“一体三社三援”工作部署,选派干警奔赴省内36个区县,投身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社区矫正这一充满挑战的“三社”工作领域。

“三社”工作面临着人员基数大、结构复杂,不稳定因素多,治理难度大等问题。不过,省二所并未退缩,而是积极探索,将充满希望的“积极心理学”引入“三社”工作。

省二所分管所领导张居胜介绍道:“积极心理学是研究人类积极心理和个人成长的学科,省二所充分利用其帮助个体增强幸福感、实现心理健康和个人发展的实践优势,依托派驻‘专地融合’工作站和司法局(所)站点搭建工作平台,组建民警心理咨询师、专家学者、驻点民警和‘三社’工作者的工作团队,从‘筛、诊、治’三个方面助力‘三社’工作。”


摸底筛查找症结

为有效筛出心理不健康的人员,工作团队展开了全面的调研以及心理健康测评工作。

结合“三社”人员存在受管束时对立情绪大、家庭有缺陷、就业困难等特点,省二所精心制作了问卷调查表,通过走访入户的方式开展调查,力求切实掌握目标群体的基本情况。同时,对派驻的36个“三社”工作站点进行深入调研,找准其中的工作难点、堵点等问题,在此基础上,精准选定“三社”人员数量较多、矛盾较为突出的站点,将其作为课题运用的试点区域。之后,选定符合“三社”人员特点的心理测评量表,在试点区域针对“三社”人员开展心理健康测评工作,最终有效筛选出215名心理不健康人员。

专业诊断开处方

省二所工作团队会针对心理问题严重的人员展开及时干预。对于那些有着抑郁、焦虑和强迫症状等共性心理问题的人员,团队精心钻研治疗措施。

一方面,对于心理问题严重且容易引发危害事件的人员,做到及时干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区机构反馈,从而助力社区能够精准制定策略、有效防范风险。

另一方面,认真分析“三社”人员不良心理产生的原因、持续时长以及可能引发危害的后果。依据“三社”人员的不同特点,将他们分别归类为自暴自弃型、好逸恶劳型、危害风险型。工作团队结合自身的专业特长与个人工作经历,明确针对这三种类型人员病症治疗措施的具体责任,进而提出治疗方案,最后通过集体会商来确定最终方案。

对症治疗强效能

经过深入研究,工作团队发现心理不健康的“三社”人员普遍存在“习得性无助”心理。基于这一结论,团队切实运用积极心理学中的积极情绪培育、品质提升、人际构建、意义转换等核心元素,展开反复的刻意练习。

对于“自暴自弃”型人员,积极开展各类活动以培育积极情绪,比如举办积极心理讲座、组织团体心理辅导、实施危机干预,还精心设计了“优点轰炸”“我的情绪我作主”“在我不开心的时候”等主题活动。

针对“好逸恶劳”型人员,则着重开展“诚实”“勇敢”“希望”“领导力”等心理品质训练。通过这些训练,不断强化他们的心理韧性,提升心理品质,进而帮助他们树立自信心。

而对于“危害风险型”人员,一方面开展“生命中的贵人”和“感恩拜访信”等训练,通过让他们向过去的自己和未来的自己写信的方式,引导“三社”人员深入反思自我、准确认识自我,从而积极应对挑战;另一方面,通过联系爱心企业提供帮扶,以及组织同社人员互助“结对子”等途径,努力协助他们构建起主动融入社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他人并积极为社会做贡献的认知体系,真正实现能量从负面转向正面,信念从“我不行”转变为“我能行”。

实践运用有成效

目前,积极心理学在“三社”工作中的实践运用,已获贵州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批准立项资助,省二所成为贵州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唯一一家获得资助的单位,在实践中取得了“两升一降”的实际成果。

“三社”工作能力不断提升。积极心理学在“三社”工作中的实践运用,提升了外派民警的实践能力与“三社”工作者的专业能力,“三社”人员对省二所派驻点民警工作的满意度达98%。同时,省二所与贵州师范大学合作,在所里挂牌成立“贵州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理论研究基地和实习基地”,进一步为心理学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运用搭建了更高层次的平台。

“三社”人员获得感明显提升。通过积极的心理建设和干警的跟踪辅导,省二所的“三社”人员普遍反馈,其情绪有了明显的积极好转。其中,有120人表示,现在能够更加关注内心,正确认识自我,敢于面对和挑战困难,并且能自觉纠正与他人的不良关系,自信心显著增强,生活更加阳光积极;有65人通过积极心理学训练和不断自我激励、努力奋斗,找到了稳定工作,修复了家庭关系。

罗甸籍犯盗窃罪的社矫人员王某,因好逸恶劳导致失业、离异,加之无力承担养育两个未成年人子女的责任,对社会和他人产生了报复心理,成为社区重点关注对象。在民警劝导下,王某参加了积极心理学训练,及时矫正了错误认知和不良心态,重新找到工作,并与妻子复婚,恢复了完整家庭。

“三社”人员违法犯罪率持续下降。“三社”人员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关注的重点人群,其违法犯罪率相对较高,带来诸多社会不稳定因素。在省二所运用积极心理学的区域,“三社”人员的违法犯罪率持续降低,相较于其他区域处于较低水平。“三社”工作人员也普遍反映,积极心理学能有效消除“三社”人员的对立情绪,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值得大力推广运用。

健全社会治理体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省二所所长周志平表示,今后,省二所将深入推进并大力推广积极心理学在“三社”工作中的实践运用,助力社会基层治理,努力为平安贵州、法治贵州建设积极贡献力量。

来源:贵州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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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1329期(总第1162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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