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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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筑版权保护新高地”

《数字文化贸易版权涉外保护指引》

行业标准起草单位及专家征集启动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

随着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不断演进,数字贸易已成为数字经济发展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数字文化贸易迅猛发展。在数字文化贸易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国内外版权合规管理、盗版侵权应对、版权保护流通、国际法律纠纷等难点问题以及人工智能对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带来的新挑战。

近期,由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研究基地(浙江大学管理学院)牵头起草,商务部数字贸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浙江省知识产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指导的全国首个数字贸易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行业标准——《数字文化贸易版权涉外保护指引》获批立项

该标准由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研究基地研究员、浙江省知识产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数据知识产权组专家成员罗传杭研究团队制定,已纳入《2025-2026年度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研究计划》改革清单。

该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将致力于解决我国在实施文化数字化战略和高质量发展数字贸易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跨境流通的问题,填补顶层设计的空白,也是推动我国在数据知识产权数据跨境流通标准化建设方面的积极尝试和有益探索。

为更好地完成该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提升标准参与单位的代表性和广泛性,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适用性,现公开征集起草单位及起草人参与该行业标准的起草工作,欢迎有关单位、专家共同参与标准编制,共同为探索实施数字贸易跨境流通和数据知识产权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征集通知

指导单位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三批商务领域行业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商办建函【2024】452号)要求,由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研究基地)等单位参与编制的《数字文化贸易版权涉外保护指引》行业标准制定计划已经下达,该标准由数字贸易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W/TC2)归口,商务部服贸司和浙江省知识产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

起草单位、起草人条件

  1. 起草单位应为承担数字贸易、数字文化贸易和数据知识产权管理、运营及研究的各类行业主管部门、研究机构、相关企业、中介组织、行业商协会等单位或个人,且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声誉和较高的影响力,重视标准化工作。

2. 熟悉标准化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专业素养与理论水平,能够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

3. 起草单位、起草人愿意提供标准制定所需技术、人力等相关支持。

申请方式

1. 请有意参与该标准起草的有关单位、专家填写行业标准申请表(扫码获取文件);

▶ 行业标准起草申请表(单位)

▶ 行业标准起草申请表(个人)

2. 将电子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至标准起草组,标委会将根据情况进行筛选并组织下一步标准制定工作。

标准起草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传杭

电话:13906509928

邮箱:729770747@qq.com

联系人:周奇

电话:18501606937

邮箱:amyzhou1229@zju.edu.cn

编辑:曹敏

审核:佟庆、黄灿、罗传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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