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美联储又降息了,估计又有不少人又会涌入股市炒股,涌入楼市买房子。最近一个朋友跟我说,他打算趁现在银行利率比较低的情况下,去银行贷一笔款出来,然后再转贷给其他有需要的人。我告诉他可能涉嫌高利转贷罪?高利转贷本质上是赚取了银行的息差,说白了就是动了银行的蛋糕,钱你赚了,但是钱收不回钱的风险又由银行去承担。有人说我放贷的利息也不高啊,应该不构成犯罪吧?只要你转贷的利率是高于银行贷款利率,就算是高利,并不是说你一定要收到三分息五息才算高利。不是说你一有高利转贷的行为就构成犯罪,只有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以上才会构成高利转贷罪。
如果你向银行贷款以后,因为一些客观原因,比如公司业务调整、经营方式改变,或是之前谈好的合作取消了,从银行贷出的钱一时半会用不上,同时又要承担银行高额的利息,为了减少损失,你决定临时改变用途,将贷款先借给别人收取利息。有人认为这种情况也构成高利转贷罪。我认为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因为转贷牟利的时间应该是在套取银行信贷资金之前。如果在实践中,通过现有证据比如微信聊天记录、往来函件确实无法确定转贷牟利的时间,那么基于疑罪从无,疑点利益归于被告人的原则,应当做出对被告人无罪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