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廖同学因视力严重残疾,上大学后两次留级,6年学分只有149.5分,与150分相差0.5分,被学校不予毕业;学生不服与学校对簿公堂;最后学生败诉,找媒体喊冤,引发广泛热议!
根据廖同学说,自己出生的时候视力就不好;左眼失明,右眼只有0.1的视力,且因右眼先天弱视散光,即使佩戴1200度眼镜,视力也只有0.3。
自己通过努力,在2017年考上武汉大学化学学院。由于视力差,读书非常艰难;很多实验无法操作,导致学分难以修满,为此留级了两年。在第六年的时候(2023年),廖同学的学分是149.5分,与学校要求的150分差0.5分,只能结业!
对于这个0.5分,廖同学说,不是自己没有修,是化院在其2023年毕业的时候,将《应用化学实验三》的学分漏录入系统,才导致他缺0.5分。
他发现问题后向学院申诉,学院也补录进系统了;但是学校方面认为这个成绩不是规定时间内录入的,不予认可;所以不发毕业证与学生证。
对于廖同学的说法,武大化院也确认了。对于发生的问题,化院解释是学生本人自己没有及时反映问题,其次是学院工作也有疏忽,耽误了廖同学。化院认为廖同学已经修满了150学分,可以毕业!
廖同学为此多次找学校理论,但是无果,最后只能找法院解决。武汉大学认为,学校已经给予廖同学足够的照顾(留级2年),廖同学还是未能在规定时间修够学分;是无法毕业的。廖同学认为这是化院的工作失误,自己无法左右!
从法院的一审判决看,支持了武汉大学;至此廖同学一审败诉,二审将在今年的12月份开庭。
从廖同学的情况看,学院认为符合毕业要求;但学校找出了廖某《应用化学实验(三)》这个2学分的瑕疵。
这个课程是2023年7月9日至14日去现场实习(主要为参观),但是廖某在2023年7月28日才选择该课程,更是未参加此次实地实训,所以这个2学分不能算;这也是法院支持武大的理由。
一审判决后,有记者问询学校,化院说自己意见不能代表校方,武大的回复是归宣传口管。
纵观事情的全过程,廖同学是一名视力严重残疾学生,在武大学习期间遇到各种麻烦,最后导致无法毕业。
从法理上说,武大是没有错的;学校抓住了廖同学的一个实习未到现场的瑕疵,但是学院方面放行了;这就是争议!
廖同学虽然是残疾人,他不仅天赋好还很努力,最后考上武大;奋斗了六年最后拿到一个结业证,确实非常寒心;以他的视力条件,能做到这些,已经很不容易了,其事迹很是让人泪目!
最后为一个0.5学分,双方闹到公堂有必要吗?法理上武大是正义一方,但是武大较真适合于全体同学吗?
如果廖同学的父母非普通人,会是现在的情况吗?一视同仁的较真网友都会支持,就怕是学校对弱势群体的“较真”,那就格局太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