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流传母亲韦景雯为儿子喊冤的文章,读后感触很多,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对于涉及的案件,我并不想发表任何观点。
我的当事人也有类似经历,经受重重考验,最终获得清白,其中有很多细节值得思考回味。
当事人是知名人士,为国家作出贡献的。律师首要的职业道德就是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对于非公开的案件,或者对当事人不利影响的案件,律师都要注意保护隐私和名誉。
她被监委传唤接受调查的第一时间就联系我了,言语表达的非常清晰,我知道您是有正义感的,但凡我拿过一分脏钱,都不敢请您过来。
监委立案调查,不是无缘无故,先有证据线索,处于不确定状态,特别是群众密集举报,是诱发调查的常见原因。我在和当事人经过长时间谈话和过往事件的分析,确认这是有计划的陷害举报,建议根据调查的问题,没有的事情要果断拒绝被泼脏水。
调查没有进展,渐渐威逼利诱,他们直接说,进来的人就从来没有清白出去的。
经历连续的手段,当事人的精神状态明显失常,我及时介入给她做思想工作,没有任何困难能够打败我们,能够打败我们的只有自己的懦弱,无论在任何时候,都要保持自己的精神正常,每个签字都要小心谨慎。
我向当事人提出一个物质要求,就是索要她身上的同款衣服,那是国家荣誉的象征。一个人心里有了惦记,就能时时保持清醒,就像风烛残年的老人,有件心事没有完成,是闭不上眼睛的。
再次面对调查,告知已经委托律师,请求法律援助,调查人员听闻我的名字,态度和缓许多,同时也强调,纪在法前,目前还没有进入司法程序,律师是没有用处的。
如果一个人坚信自己是清白的,一定要委托有影响力的实力派律师,一定要委托没有任何污点的正派律师,两个清白的人能够联手抵御所有人为制造的灾难。
调查没有进展,开始从家属身上打主意,千里之外找到当事人的女儿,以母亲身体患病需要照料为由,企图带走女儿到外省配合调查。
女儿也是精英人士,第一时间征求意见。这个案件和女儿没有任何关系,我认为完全没有必要介入进去。调查讯问期间保证当事人的生命安全,这是基本的原则和任务,如果当事人在调查期间出现意外,由调查人员承担责任,如果家属在场照料,家属应该承担责任,调查人员逃避责任。
把家属从千里之外接过来,照料是假,加速当事人精神崩溃是真。
调查人员从外省无功而返,调查实际上已经进行不下去了。于是让当事人回家,保证随叫随到。
再次被传唤,就是应该结案了,我建议要求书面结论,防止以后生变,然而这个书面文件是不可能出具的,一个人的清白,只有律师可以作证。
劫难余生的欣慰,要去附近寺庙上香,我命令她立即打车去高铁站,尽快离开是非之地,防止发生变故。
我出差回到老家,收到一份快递,里面是所期待的衣服。
一个人的命运是由认知决定的。母亲韦景雯的字里行间,价值取向暴露出严重问题,她的儿子无罪辩护注定是不能成功的,一个人才毁了,一个家庭完了。
人世间无尽的悲凉,在寒风中大笑一场,所有的磨难都是经历,所有的经历都是财富,偶尔的清醒也就足够了。
臧启玉律师:法学学士,实力派业务型律师,教师、建造师、物业师。执业于上海,办理全国各地案件,擅长分析案情,精于风险预判和证据分析,有偿法律咨询微信40800018,案件委托电话1312233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