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相对偏僻的路口自导自演,瞄准“豪车”作案,佯装被过路车辆撞倒后索要赔偿,短短半个月不到得手8起,骗得一万余元。2024年9月27日,经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许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罚金三千元。


2022年6月21日晚上6点左右,王先生独自开车到无锡高速公路收费站附近,途径一处右转专用道拐弯时,似乎听到车辆右后侧有撞击声。因为声音不大,王先生本不想下车,却听到有人在车后喊:“别走,撞车了!”


王先生下车后,一名中年男子骑着电动车过来停下,表情痛苦,指着裂开的电动车前挡泥板,说王先生的车刚刚撞到了电瓶车导致自己摔伤,并拉开上衣,指着自己右腹部肋骨一片红印说很疼,提出要么赔两三千元要么去医院检查。王先生因赶时间,怕交警处理会耽误,就想着赔钱了事。一番讨价还价后,扫对方提供的微信收款码付了2880元。


之后王先生准备离开时,对方又捂着肚子,说现在想吐,王先生的钱不要了都行,要带去医院检查。如果不去医院就要再付2000元。王先生心想2880都给了,就又付了2000元。


王先生没想到的是,他以为的“破财消灾”,其实是许某某“挣钱”的惯用手段。2022年4月11日,许某某刚因电动车“碰瓷”诈骗被公安机关拘留十日并没收作案工具。同年6月初,许某某想着“骗钱开销”又重操旧业。他先新买了一辆电动车专门用来碰瓷,事先破坏前挡泥板造成毁损迹象,并在身上用颜料涂抹伪装成伤痕。接着就在无锡滨湖区等多地,骑电动车专挑人少的右转弯路口,观察经过车辆右转时故意直行相撞,借此造成汽车驾驶员全责。责怪驾驶员撞坏了自己的新车并造成自己受伤,提出对方赔钱“私了”,大多数人赶时间或者息事宁人都会同意。作案目标瞄准名牌豪车,见到“好说话”的车主,更是趁机“狮子大开口”。短短半个月就有8人上当,许某某共骗得10000多元。


检察官提醒

通常遇到“碰瓷”时,驾驶人容易陷入恐慌,并倾向于“私了”,以规避报警可能带来的不便和潜在的高额赔偿风险。其实碰瓷者恰恰利用这种心态为所欲为,反而助长了违法犯罪。对此,广大开车人在驾驶车辆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避免不规范操作,遇“碰瓷”迅速报警并提供行车记录视频资料,自证清白,避免财产损失。

来源:滨检在线

【第2349期】

忠诚 崇法 守正 为民

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法 为法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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