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5名“驴友”因不听劝阻前往探险,被困江西奉新县百丈山未经开发的山区。当地组织救援力量及时搜救,事后5人被要求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2万元救援费用。这一事件引发网民热议。


户外探险是一项有益身心健康的运动,其中蕴含的勇敢、坚韧等探险精神更是值得鼓励。但随着这项运动兴起,“驴友”或游客进入禁区失联、被困的事件时有发生。当地政府和景区管理部门为救援遇险游客,不惜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救援人员也不得不深入险境,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


探险者的救援费到底谁来“埋单”?对此,我国旅游法明确规定,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旅游经营者、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进行及时救助;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然而,在现实中,政府“埋单”的现象并不鲜见。近年来多地相继出台规定,明确非法探险者“救援费用自担、风险自担”。此次江西责令5名探险的“驴友”承担2万元的救援费用,既让他们付出了代价,更对社会公众起到安全警示教育作用。


每一个合法合理的爱好都有受到尊重的权利,但前提是不逾越规则红线,给他人和社会带来负担。“驴友”们探险出行,应当提前做好准备和规划,选择开发成熟的景区和路线,如果前往风险性较高的探险旅游线路必须提前申报,这既是对自然环境和公共利益的尊重,更是对自身生命安全的保障。


同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探险活动的监管和指导,进一步完善救援机制,对在何种情况下引入社会应急力量参与救援工作进行细化,在保证其专业性的同时,也要体现出应急救援生命至上的价值导向,使其成为公共救援力量的重要补充。


统筹:余贤红、胡晨欢、吴锺昊

制作:胡锦武、刘佳敏、戴艳、郭杰文

出品:新华社江西分社 半月谈杂志社

鸣谢:江西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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